1,單位按照涉密權限開展涉密工作。
2、單位應當明確確定保密程序,制定國家秘密範圍,並根據情況變化及時調整。
3、單位應當及時確定國家秘密的等級、保密期限和知悉範圍。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可以根據工作需要,確定責任人,明確保密權限。
5.分類負責人應當接受分類培訓,經考核具備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