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根據縣綜治委的總體工作安排,為深入貫徹落實“XX綜治安XX02”號文件精神,切實維護林業系統的安定團結,我局堅持兩手抓,在抓好林業經濟建設和推進林業改革的同時, 我們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繼續堅持打防結合、標本兼治。 壹年來,全系統沒有發生違法違紀事件,沒有發生越級上訪和集體上訪。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成效顯著。回顧過去壹年的工作,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壹是加強領導,完善機構,使綜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年初,我局根據上級有關文件要求,及時成立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由XX同誌任組長,XX同誌、XX同誌任副組長,從保密股、林政股、森林公安局抽調人員為成員,下設辦公室,由森林公安局副局長任辦公室主任。鑒於人事變動,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成員進行了相應調整。並配備了專門的辦公場所,為了保證日常工作的正常開展,還研究制定了崗位職責,研究部署了年度工作計劃,制定了工作計劃和考核辦法,堅持每月研究壹次工作,每半年和年底總結壹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有效實施的關鍵在基層。因此,在縣局的統壹組織領導下,各基層企業都相應成立了工作機構,指定壹名副廠級以上人員負責本單位內部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並使綜治工作有計劃、有措施、有總結。
二是強化措施,狠抓落實。
結合林業系統現狀,當前最關鍵的治安問題是改革導致的下崗分流問題,這也是林業系統最大的安全隱患。因此,林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重在維護職工隊伍的穩定。基於對全系統下崗職工的調查,縣局清醒地認識到下崗職工達到53.3的嚴峻形勢,如何使下崗職工再就業,解決他們的生活困難成為當務之急。縣局調動壹切積極因素,爭取政策,創造條件,解決下崗職工安置和職工生活費補助。首先,全力安置職工再就業,主要通過體制內承包租賃,優先安排改制企業內部職工,減輕再就業壓力;其次,對於短期內無法安排崗位的部分員工,要通過協調積極爭取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已安排82人進入失業救濟中心領取失業救濟金,安排119戶、320戶進入最低生活保障,暫時解決了下崗職工的生活困難,為穩定職工隊伍做了大量有效工作。三是集合全系統的人力、物力、財力搞好企業改制,解決遺留職工安置問題。為確保企業改制順利進行,我局將企業改制列為今年三項重點工作之壹。當前局班子以負責任的態度,全面鋪開企業改制,著手解決下崗職工安置。全系統設立了企業義務工調節基金,縣局籌集了720多萬元專項資金用於職工安置。今年3月至年底,經濟林場、林業工商、人造板廠、園林林場、化工廠、林業造紙廠等6家林業困難企業692名職工身份置換工作已順利完成,壹次性解決了職工安置,為維護穩定發揮了關鍵作用。
嚴格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年初,縣局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作為主要指標納入基層單位目標管理,實行與班組經濟利益直接掛鉤的考核,定期開展專項檢查和專項考核,還實行重大安全事故、信訪和違法事件壹票否決制。嚴格做好信訪工作,開辟途徑,積極配合上級紀檢監察部門查處系統內的違法違紀行為。年初,縣局根據實際需要,專門出臺了林業局信訪工作制度,班子成員輪流值守,有效處理了群眾來信來訪和來訪職工群眾的接待工作,及時處理職工反映和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在引導調解內部糾紛、防止矛盾激化、消除不穩定因素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主要通過加大林業檢查力度,防止體制內以權謀私、貪汙受賄、枉法裁判的現象,從而建立壹支高素質、高效率的林業執法隊伍。在抓林業執法的同時,重點抓執法過程中的腐敗違紀問題,實行執法崗位持證上崗,實行定期輪換制度。對舉報的違法違紀行為,我們將徹查,絕不姑息。
第三,重在預防,重在治本。
我局利用“四五”普法的有利時機,開展深入有效的法制宣傳教育,推進依法治理進程。根據普法依法治理年度工作計劃,年內舉辦了3次法律知識培訓和3次法律知識考試,重點是進壹步提高林業執法人員的法律意識和執法水平,開展執法人員資格考試,組織林業法律法規專門人員,派出宣傳車進入農村圩區和林區進行宣傳,目的是普及法律知識,提高執法者和廣大森林群眾的農藝和守法意識,為依法治林、穩定森林秩序奠定基礎。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是壹項長期而復雜的系統工程,有賴於全民法律意識的提高,這也是治本的關鍵。壹年來,縣局壹方面做好普法工作,另壹方面監督公正司法,樹立了林業執法的良好形象。實踐證明,這種激進的做法是有效的。我局今年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雖然取得了壹些成績,但還存在壹些不足,主要表現在林業執法人員整體素質不高,各單位抓* * *管理的力度不夠,特別是企業改革遺留問題沒有得到根本解決,存在壹定的安全隱患,任務仍然艱巨。我們將壹如既往地加強領導,完善措施,力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再上新臺階。
第二條:
我局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按照縣委政法委、縣綜治委的安排部署,堅持打防並舉、治標與治本兼顧、重在治本的方針。在抓好林業改革、促進林業發展的同時,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維護社會穩定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領導,轉變工作思路,創新工作機制,采取有力措施。
壹是加強組織領導,進壹步完善綜治責任機制。
壹是加強組織領導。堅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和目標管理責任制,“壹把手”負總責、親自抓,具體領導分管,把綜治工作和業務工作壹起部署、壹起檢查、壹起考核。領導確實重視了,局領導班子每個季度都重點抓落實情況,就是抓當前工作情況,抓形勢分析,抓工作任務部署。二是加強綜合治理的力量。局黨委根據工作需要,及時調整綜治成員,為工作紮實有序開展奠定了組織基礎。第三是實行責任分級制。將綜治工作任務和責任分解到各站,實行定人、定責、獎懲。局長與機關各站負責人簽訂綜治年度責任狀,做到各級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壹級抓壹級,壹級負責壹級。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門,做好自己的事。
二、法制宣傳教育進壹步深化。
壹是註重林業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針對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堅持宣傳林業法律法規,參加了“3 12”全國義務植樹宣傳日活動,期間展示宣傳頁面10個,群眾咨詢200人次。繼續宣傳“六五”計劃和禁種鏟毒。6月5438+065438+10月組織森林公安幹警參加全縣禁毒宣傳月活動。深入開展《森林防火條例》宣傳活動。在春、秋、冬兩個重點季節,組織森林公安、林政稽查大隊成員到鄉鎮、林場、村開展森林防火宣傳,發放《森林防火條例》、《森林防火提示》、《保護野生動物》等森林法律法規宣傳資料(畫)2萬余份。通過宣傳,全社會關註森林、保護生態、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生態文明理念得到有效提升,為維護生態安全創造了良好環境。第二,對內註重全方位、多層次的學習、培訓和教育。4月,圍繞創建“平安巫山”目標,組織幹部職工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宣傳月活動。6月5438+10月全縣古樹名木清理檢查,9-6月65438+2月組織林權矛盾糾紛調解、森林資源二類調查、征用占用林地、公務員普通話測試、全市森林執法、森林資源保護利用規劃等培訓,進壹步促進了林業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
第三,加強思想道德建設和法制宣傳教育
實踐三個代表理論和科學發展觀,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加強林業系統職工的思想道德、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大力宣傳維護社會穩定。加強法制建設是我們黨和政府“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重要內容,也是進壹步打造平安和諧巫山的重要基礎性工作。為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增強幹部群眾的平安意識,努力把我縣建設成為政治穩定、治安良好、法制環境優化的和諧美麗城鎮。我局在宣傳教育方面做了以下工作:壹是認真研究主題,決定以宣傳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重點,結合林業系統特點,進壹步加強森林法、野生動物保護法、安全生產法、森林防火條例等與行業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宣傳;二是形式上充分利用現有資源,把安全生產、森林防火、林區綜合治理宣傳結合起來;三是在綜治工作的具體內容上,重點宣傳縣委關於創建平安巫山、法制巫山、和諧巫山的系列部署,宣傳創建活動的目的、意義、要求、措施。通過宣傳教育,全社會新風尚不斷高漲,使大家認識到只有國家利益才能導致個人利益,只有“大家”才能導致小家,進壹步激發了全縣林業幹部職工團結奮鬥、實現全縣林業跨越式科學發展的信心和決心。
四是積極做好信訪工作,進壹步加強涉林維穩工作。
壹是做好信訪接待工作。堅持依法接待,精心制定預案,應對突發信訪,切實維護穩定。進壹步落實信訪工作領導責任制,落實局領導幹部接待日和季度矛盾糾紛隱患排查制度,將信訪工作重心下移前移。全年,* * *接待信訪案件3起,接待來訪人員3人(次)。所有信訪問題基本得到妥善解決,辦結率100%。二是及時辦理建議和提案。按時認真辦理市縣兩級CPPCC委員的4件提案。其中,CPPCC委員提案1件,CPPCC縣委員提案3件,均在規定時間內辦結,辦結率100%,滿意率100%。
五、開展專項行動,進壹步發揮森林公安職能作用。
按照省市森林公安機關的統壹部署,開展了“春季攻勢、百日亮劍行動、亮劍行動”等壹系列整治活動。據統計,全縣森林公安機關出動警力108人次,車輛60輛次,查處違法案件45起,其中:森林行政案件19起,森林行政執法處罰45人,收繳罰款16000元;沒收桑葚56個,沒收土槍1支。積極開展“平安巫山”和“禁毒人民戰爭”活動,嚴厲打擊各類涉林違法犯罪活動,充分發揮森林公安在維護社會安全穩定中的職能作用。
六、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進壹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壹是完善了野外火源管理措施。建立了墓穴和特殊群體登記管理登記簿,落實了監護人員和監管責任。二是強化應急措施。結合巫山林業實際,進壹步修訂完善應急預案,配備充足的滅火器材和物資,做好應對森林火災的準備工作。三是堅決落實護林防火24小時值班制度,領導帶班制度和火情報告制度。四是嚴格落實森林防火責任制。各地嚴格遵守《森林防火條例》規定,嚴格落實行政首長負責制,召開全縣森林防火工作會議,層層簽訂森林防火責任書,重申森林火災處理“四不放過”問責措施,克服了個別鄉鎮領導“森林防火是林業部門的事”的思想誤區。
七、抓好安全創建,單位內部進壹步穩定和諧。
壹是強化幹部職工參與平安創建的意識。首先要規範職工的言行,利用廣告牌、黑板報等向幹部職工宣傳《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和“六五”普法知識,積極開展“創建學習型機關、爭做學習型職工”、爭創“文明股室”等活動。落實“門前三包”,不斷增強全局幹部職工的法制觀念,提高幹部職工的思想道德素質,在全局幹部職工中形成自覺遵紀守法、嚴於律己的風尚。二是加強內部安全。為了加強該局的安全保衛工作,該局成立了安全保衛領導小組。安保方面,堅持每天巡查該局辦公樓,認真落實門衛值班制度。積極參與“無毒社區(村)”創建活動,有效防範各類治安事件。我局內部治安秩序全年良好。廣大幹部職工自覺維護本單位的治安秩序。不喝酒鬧事,不吸毒,不加入邪教組織,無計劃外生育,無群體性事件,無刑事治安案件,無幹部職工犯罪,無重大治安案件,無重大事故,無賭博。綜合治理成效顯著。
壹年來,我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雖然取得了壹些成績,但仍存在壹些不足,特別是隨著林業生態工程的實施和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深入,森林資源管護和林區穩定的任務將越來越艱巨。新的壹年,我們將按照縣委的要求,認真總結經驗教訓,進壹步貫徹“打防並舉、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針,落實綜合領導責任制,構建綜合防控體系,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切實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為建設“平安和諧巫山”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第三條:
我局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按照縣綜治委的總體工作安排,深入貫徹落實有關文件精神,切實維護林業系統的安定團結,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 在搞好林業經濟建設和推進林業改革的同時,把林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維護社會穩定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繼續堅持打防並舉、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針。 壹年來,全系統未發生嚴重惡劣違法違紀事件,未發生越級上訪和集體上訪事件,林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取得明顯成效。回顧過去壹年的工作,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壹是加強領導,完善機構,使綜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年初,根據上級有關文件要求,我局及時成立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由局長鐘楠任組長,副書記楊誌燦、副局長戴任副組長,從林政股、稽查大隊、森林公安局抽調人員為成員,下設辦公室,由森林公安局副局長楊家剛任辦公室主任。鑒於人事變動,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成員進行了相應調整。並配備專門的辦公場所,為保證日常工作的正常開展,研究制定崗位職責,研究部署年度工作計劃,制定工作計劃和考核辦法,堅持每月研究工作壹次,每半年和年底總結壹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有效實施的關鍵在基層。各基層企業相應成立了工作機構,指定壹名副廠級以上人員負責本單位內部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並對綜治工作進行計劃、考核和評估。
二、強化措施,狠抓落實,確保安全工作有成效、有突破。
(壹)多渠道、多角度、註重實效地做好安全宣傳。壹是認真組織學習縣委、縣政府關於創建最安全縣治安、維護林業穩定的各項文件,切實把握文件要義,深刻領會精神實質;二是充分利用電視、廣播等媒體傳播各類林業安全信息,利用標語、黑板報等多種形式發放各類安全宣傳資料;三是利用“五五”普法的有利時機,進行深入有效的法制宣傳教育,多次引用本文出處:* *舉辦法律知識培訓和法律知識考試。
(二)制定措施,明確目標,認真做好社會保障工作。壹是考核要與班子直接掛鉤,定期開展專項檢查考核,實行壹票否決制。二是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作為壹項主要指標納入基層單位目標管理,納入年終績效考核。三是積極參與和支持街道、社區社會治安整體聯防行動。經過全體林業工作人員的不懈努力,沒有壹名幹部、工人和退休人員發生嚴重違法違紀事件;沒有“XXX”等非法組織和參與者;非毒品源種植和販毒、制毒、吸毒人員;租房者不存在違法違紀行為;沒有發生治安或刑事案件。
(三)尊重民情,關註民意,察民情,做好信訪工作。壹是開路,積極配合上級紀檢監察部門查處系統內違法違紀問題,根據實際需要專管林業局信訪工作。二是做好來信來訪處理和來訪職工接待工作,及時處理職工反映和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對引導和調解內部糾紛、防止矛盾激化、消除不穩定因素發揮了積極作用。第三,主要通過加強林業檢查來防止體制內以權謀私、貪贓枉法的現象,從而建立壹支高素質、高效率的林業執法隊伍。在抓林業執法的同時,要重點抓執法過程中的腐敗違紀問題,實行執法崗位持證上崗,實行定期輪換制度,對舉報的違法違紀問題要徹查,絕不姑息。壹年來,無重大安全事故,無個人或群體上訪,無鄰裏糾紛,無腐敗事件。
(四)高標準、嚴要求、強措施做好安全、檔案保密工作。首先是嚴格的許可制度。實行看門人合同制,看門人職責明確,看門人與經濟利益掛鉤,獎懲分明。全年未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第二是嚴格的預防措施。做好文件資料的保管和保密工作,嚴格管理系統內的現金、資料、票據、設備等貴重物品。近壹年未發生盜竊搶劫等重大事件,未發生火災事故,未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和責任事故。
三、重在預防,重在治本,使安全工作制度化、常規化。
壹是繼續按照“社區控制、路面巡邏、邊緣堵控、單位看守”的治安防控原則,完善內部防範網絡,成立以森林公安為主要骨幹、機關幹部職工輪流巡查的巡查組,定期或不定期對辦公樓、幹部職工住宅樓、出租屋、店鋪門面等場所進行巡查,對部門定目標、責任到戶,以部門、單位樓、店鋪門面為責任區。三是加大排查力度,防止事故和違法犯罪。定期召開治安和消防形勢分析會,認真查找存在的問題,準確掌握單位內部治安動態。
按照“早發現、早預防、早報告、早控制、早調解”,把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進行上門查詢登記,準確掌握幹部職工、出租屋住戶、家庭成員的變動情況。及時了解鄰裏家庭關系,努力做到小事在家,大事在家,把矛盾糾紛和不穩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狀態。
我局今年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雖然取得了壹些成績,但還存在壹些不足,主要表現在林業執法人員整體素質不高,各單位抓* * *管理的力度不夠,特別是林改遺留問題還沒有得到根本解決,存在壹定的安全隱患,任務仍然艱巨。我們將壹如既往地加強領導,完善措施,力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再上新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