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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儀表報警燈知識

常見儀表報警燈知識

首先,冷卻液警告燈

這個報警燈在什麽情況下會亮?

1,車輛缺冷卻液;

2.電子風扇或水泵停止工作;

3.水箱裏有空氣,導致水在發動機裏不能正常循環。

4.水溫傳感器在判斷水溫時出現錯誤。

對車會有什麽影響?

水溫過高會導致發動機性能下降、異常噪音和嚴重的發動機損壞。

面對以上情況,我們應該怎麽做?

建議使用原裝冷卻液,經常檢查冷卻液是否缺失,行駛時觀察冷卻液溫度是否正常。如果冷卻液溫度經常很高,就需要去正規的汽車維修公司進行維修。

二、車身電子穩定系統指示燈

ESP車身電子穩定系統是汽車的主動安全裝置之壹,裝備該系統的車輛會使其具有良好的安全性和操控性。

ESP車身電子穩定系統的警示燈有三種工作狀態:

1,黃色ESP OFF表示ESP系統已經關閉,需要按下中控臺上的ESP按鈕才能重新啟用系統;

2.燈閃爍,表示系統正在工作,不需要操作;

3.燈壹直亮著,說明系統有故障。

日常使用中的註意事項

不管這個指示燈有多亮,妳都可以繼續行駛。壹般情況下,不需要關閉ESP功能,但在以下情況下需要關閉ESP功能:

1,在雪道或松軟路面上,讓車輪自由轉動,前後移動車輛;

2.安裝了防滑鏈的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