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早期預防
1.減少人員流動。提倡春節假期的非必要流動性,鼓勵院校、企業錯峰放假、開學,從事進口貨物裝卸、運輸、倉儲、銷售的工作人員,原則上休假或在工作場所工作。嚴格控制疫情高發地區人員進出。
2.減少人群聚集。春節期間,將嚴格控制廟會、文藝演出、展覽和促銷活動,減少農村集市的規模和頻率,控制人流量。落實宗教活動場所管理要求,嚴格執行疫情防控規定。居民家庭不舉行聚餐等聚會活動,宣傳倡導移風易俗,勸導農民不走訪、少聚會、少外出,倡導“喜事推遲、喪事從簡、不辦酒席”。確需舉辦的活動,規模控制在50人以下並有防控方案,報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審批,村委會負責監督登記參加人員基本信息,嚴格落實防控措施。
3.加強海歸管理。回國人員需在7天內攜帶有效的新冠肺炎核酸檢測陰性結果回國。回國後在家中進行14天的監測,期間不聚集、不流動,每7天進行壹次核酸檢測。各鄉鎮(街道)、行政村(居委會)實行責任制,對返鄉人員實行網格化管理,做好登記、健康監測和異常情況處理工作。
4.加強宣傳教育。利用傳統媒體和新媒體宣傳新冠肺炎防控知識和措施,引導返鄉人員遵守疫情防控規定,如實報告個人行程,積極配合健康監測,增強村民勤洗手、保持室內通風、密閉場所戴口罩等衛生習慣,增強出現發熱、幹咳、咽痛、嗅覺減退、腹瀉等癥狀後立即就診和報告的意識。
第二,早期發現
1.擴大“應有檢查”的範圍。將縣醫院和鄉鎮衛生院新住院患者及其陪護人員、醫療機構(含縣醫院、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和個體診所)工作人員、農村地區需要進行檢查和調查的人員納入“應檢盡檢”範圍,每周進行核酸檢測。
2.及時進行樣本采集和核酸檢測。實行“鄉采樣、縣檢測”,鄉鎮衛生院負責核酸檢測樣本的采集和檢驗。不符合條件的,由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安排機構采集樣本送檢,縣級醫院、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檢測機構負責核酸檢測。核酸檢測應納入地方檢查範圍。
3.加強環境和藥物監測。每周在村衛生室和私人診所、農貿市場、村民活動室、棋牌室、娛樂室、公廁、養老院、附近機場等公共場所進行核酸檢測,並定期上門采樣檢測。農村藥店設立實名登記賬戶銷售退燒藥、抗感染藥等藥品。
第三,早期報告
1.可疑病人報告。村衛生室和個體診所在對可疑患者進行觀察的同時,應在2小時內向鄉鎮衛生院報告。鄉鎮衛生院負責采集樣本送檢,協助轉診等工作。農村藥店發現購買退燒藥、抗感染藥等的患者後,2小時內向鄉鎮衛生院報告。
2.核酸檢測結果報告。檢測機構收到樣品後,應在12小時內反饋檢測結果,陽性結果應立即反饋給送樣機構和縣級衛生行政部門。
3.網絡直報感染者。醫療機構應當在發現確診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後2小時內進行網絡直報,不具備網絡直報條件的醫療機構應當立即電話報告疾控中心進行網絡直報。
第四,早期隔離
1.快速反應。鄉鎮政府、村委會發現疫情後應立即向縣(區)聯防聯控機構報告疫情,並在2小時內轉運感染者。縣(區)疫情防控機構要迅速組織派出疫情分析、流行病學調查、核酸檢測、醫療救治、環境消毒和社區防控等隊伍開展疫情防控,做好定點醫療機構集中隔離治療工作。鄉鎮政府、村委會和鄉村醫生應積極配合流行病學調查,追蹤傳染源,控制疫情相關人員。
2.實施自然村封閉管控。對發現確診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的自然村和每家每戶,立即實施封閉控制,所有居民居家觀察,規範設置隔離點,對進出村人員實施測溫、詢問、登記、掃碼、消毒等措施。疫情持續蔓延時,以新發現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為中心,以密切接觸者和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為對象,科學劃定疫區。
3 .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和密切接觸者判定。縣級疾控機構要在市級疾控機構的指導下,在衛生、公安和工信部門的配合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鄉鎮政府、村委會和鄉村醫生要積極配合,在24小時內完成流行病學調查和密切接觸者判斷。根據通信大數據,及時對疫區流出人員進行調查,發布調查通告。同時,在省市專家指導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合縣級疾控機構開展疫情溯源調查。
4.密切接觸者被隔離和管理。縣級政府統壹設置集中隔離場所,除特殊情況外,對密切接觸者和密切接觸者原則上實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密切接觸者和密切接觸者應在12小時內轉運。不具備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條件的,可采取居家醫學觀察,通過發布通告、懸掛公示牌、每日上門探訪等方式,加強單間隔離、核酸檢測、體溫監測等措施的落實。居家隔離的自然村按照集中隔離場所的要求進行管理。
5.實行全時段核酸篩查。要在已發生疫情的自然村或疫區開展專職核酸檢測,明確樣本采集地點和核酸檢測點,有效調配隊伍,分區域、分時段有序開展。必要時組織多重核酸篩查,消除潛在風險。
6.建立信息平臺。縣政府建立了由檢測機構、急救中心、疾控機構、公安機關、定點醫院、集中隔離場所等組成的信息共享平臺。,與省級平臺互聯互通,明確各部門、各機構的職責和工作流程,並享有核酸陽性人群實時信息、活動軌跡大數據信息、密切接觸者和密切接觸者信息和管理狀態,統籌流行病學調查和密切接觸者追蹤管理。
7.進行環境消毒。鄉鎮政府、村委會要設立專門的值班人員,負責城鄉結合部、機場附近、公共廁所等易發生疫情傳播的重點公共場所的消毒工作。已確診和無癥狀感染者的行動軌跡被完全徹底消除。生活垃圾應消毒後運至國外集中處理,隔離人員產生的垃圾應由相關部門消毒、密封處理。
動詞 (verb的縮寫)早期治療
1.盡早發現可疑患者。制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個體診所發熱病人接診指南,強化預檢、分診、首診責任制,重點關註近期從外地回國人員中出現發熱、幹咳、咽痛、嗅覺(味覺)減退、腹瀉等臨床癥狀的病人,加強流行病學病史咨詢、核酸檢測和可疑病例的早期識別。
2.可疑病人的轉診。縣醫院要規範發熱門診和留觀室的設置,有條件的鄉鎮衛生院要設立發熱門診(或診室),沒有條件的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和診所要有專門的房間隔離可疑病人。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和診所應立即向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可疑患者。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應安排負壓救護車在2小時內將患者轉運至縣醫院。如果沒有負壓救護車,使用普通救護車,要註意對司機和醫護人員的保護。鄉鎮政府和村委會應協助轉運服務。
3.規範治療。縣級醫院具備收治條件,對確診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進行集中治療,按照診療方案實施同質化、規範化治療。縣醫院不具備收治條件,能轉運的重癥要收治到地市級定點醫院。
4.醫院感的嚴格防控。縣醫院的主要負責人是預防和控制醫院感染的第壹責任人。要指定專人負責醫院和醫生體內所有醫療機構的醫院感染預防與控制工作,開展全員培訓,落實標準防護措施。進入醫療機構的人員應當佩戴口罩,測量體溫,出示健康碼或者其他健康證明。要優化診療流程,控制人流物流,減少人流聚集。鄉鎮衛生院等醫療機構不具備上述條件,在接收新冠肺炎可疑患者後,要盡快實施環境和器械消毒,防止交叉感染。省、市衛生行政部門要組織專家開展醫院感染防控工作,成立多個檢查組,定期對縣域內醫療機構開展檢查指導,覆蓋縣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村衛生室和診所。縣級疾控中心應指導醫療機構做好疫情發生後的密切接觸者隔離和環境消毒工作。
第六,強保障
1.組織領導。縣級疫情防控指揮系統要保持應急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嚴格執行“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落實黨委政府屬地責任、行業部門責任、單位責任、個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責任。充分發揮縣村三級防範網絡的作用,建立“縣級領導分包鄉、鄉鎮幹部分包村、村級幹部分包戶”的三級分包機制,實行鄉鎮幹部、村幹部、公安幹警、村醫務人員、網格員“五包壹”責任制。充分發揮醫療機構和醫聯體作用,落實縣鄉縣級醫療衛生機構疫情防控區域防控任務,落實鄉鎮衛生院包村任務。完善農村公共衛生委員會,組織村民做好冬春春節疫情防控工作。農村基層黨組織要切實擔負起疫情防控的領導責任,加強監督檢查,充分發揮村“兩委”、第壹書記、駐村幹部和廣大農村黨員的作用,組織動員共青團、婦聯等團組織、倫理理事會、紅白理事會、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和群眾開展群防群控,落實各項防控措施。
2.產能保證。加強縣村三級專業人員樣本采集、核酸檢測、流行病學調查、環境消毒等技術培訓。加強醫療機構和疾控機構采樣和核酸檢測能力建設,通過部署移動檢測力量或購買第三方檢測機構服務,確保全縣至少1個機構具備核酸檢測能力。縣級人民政府要按1名感染者預留100間隔離室,地(市、州)級人民政府要統籌本地區集中隔離室,滿足大規模人員隔離需要。集中隔離場所應當符合相關標準要求,配備工作人員和車輛、消毒劑、隔離服等防疫物資。
3.對口援助。城市三級醫院與縣級醫院建立了醫聯體。省市衛生行政部門要督促城市三級醫院加強對縣級醫院的綜合支持,派管理、醫療、護理、檢驗、醫院意識等人員進行指導,特別是在春節期間。縣醫院未與市三級醫院建立醫聯體的,省市兩級衛生行政部門應指定三級醫院在縣內裝片,並按照指定的責任範圍加強對縣醫院的指導。通過城市三級醫院的對口幫扶,提升縣域內醫療機構醫院感染防控、核酸檢測和醫療救治的能力和水平。
4.物質支持。省、市兩級人民政府要細化應急預案,分步開展多部門培訓演練,做好農村疫情防控準備。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疫情預防控制和應急處置的經費保障和物資保障,落實疫情發生後區域控制的生產生活保障準備工作。鄉鎮政府和村委會要在行政村提前準備好防護材料。各地要切實做好農產品供應,滿足農村居民生活需求,將糧油、蔬菜、肉蛋奶、水產品等農產品納入疫情防控期間生活必需品保障範圍。落實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督促各地維護正常的市場流通秩序,保障農產品產銷暢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時,科學合理安排蔬菜、肉、蛋、奶、水產品等重要農產品生產,加強農作物田間管理,保障農業生產資料物流暢通,不得以防疫為借口隨意攔截農用運輸車輛。
5.監督檢查。各地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提前部署,責任到人,將新型冠狀動脈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納入各級政府考核內容。黨委農辦要積極發揮統籌協調作用,指導農村做好疫情防控、農業生產和農產品供應保障工作。要組織開展春節期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專項檢查工作,將農村地區疫情防控作為檢查重點內容,督促指導各地排查風險漏洞,補齊短板和薄弱環節,確保及時整改到位。對不作為、不作為、亂作為、失職瀆職等違法違規行為嚴肅問責。
省級聯防聯控機構應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冬春季農村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並報國務院聯防聯控機構綜合組備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二條國家對傳染病防治實行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分類管理、依靠科學、依靠群眾的方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