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的最新規定全文(2016修訂)
第六十三條
機動車駕駛證遺失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機動車管理所申請補發。申請時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下列證件和憑證:
(壹)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
(2)機動車駕駛證遺失的書面聲明。
符合規定的,車管所應當在壹日內補發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人換發機動車駕駛證後,原機動車駕駛證失效,不得繼續使用。
機動車駕駛證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暫扣期間,機動車駕駛人不得申請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