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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航空技術進出口公司的核心業務

CATIC航空的核心業務以總部運營為主,包括航空產品的國際市場開發、產品銷售、售後服務和備件供應;項目開發、改進和修改、技術出口和支持引進出口模式;為國家、集團公司和地方政府的重點項目和產品,為集團公司所屬企事業單位對外合作和分包生產提供市場分析、業務策劃、合同談判、項目管理、國際貿易、投融資、對外聯絡等增值專業服務。貿易延伸業務是CATIC航空核心業務的拓展和延伸,包括大宗政府產品、船舶和大型成套設備出口,以及壹般貿易業務。協同發展業務是CAIC多元化經營的重要組成部分和產業基礎,包括電子制造、零售、鐘表業、房地產、酒店和物業管理。支撐服務業務是航空核心業務、貿易延伸業務、協同發展業務的重要支撐,也是中航技專業服務能力的重要體現,包括招標、設備采購、儲運物流、電子商務、海外營銷網絡等。

航空業務和非航空業務相關的海外營銷體系主要由公司海外機構組成,包括信息收集、市場分析、項目開發、產品銷售和售後服務。經過幾十年的培養,CACC培養了壹大批熟悉國內外市場、了解國際貿易規則、具備商法知識、擅長項目管理和市場營銷、具有完善工作體系的高素質人才。

中國航空技術公司(CATIC)是國家授權的航空產品銷售商。其出口的航空產品包括各種軍用飛機、民用飛機及其發動機、機載設備、地面設備、維修設備及零配件等。已售出1000多架飛機,用戶遍布30多個國家。在航空產品研發方面,CATIC與歐洲直升機公司和新宇航公司投資研制了EC120直升機,與巴空軍投資研制了K8教練機和JF17戰鬥機。為了滿足用戶的需求,CATIC壹直致力於產品售後支持能力和服務水平的提高。通過全天候的技術支持,幫助用戶保持飛機處於最佳使用狀態。同時,在用戶國設有多個備件中心,使用戶能夠快速獲得產品和服務支持,提供國際水平的飛機維護、維修和飛行培訓。

中航技為國家和航空工業承擔了大量重點項目,在產品開發、研發、生產和技術改造中提供了技術、設備、配件和原材料采購服務,在項目管理和合同執行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CATIC也是國際公認的航空零部件承包商,承擔的航空零部件包括機頭、機身、尾段、垂尾、平尾、機翼部件、各種艙門、電纜等。波音、空客等飛機制造商的,GE、RR、普惠、斯奈克瑪等航空發動機制造商的盤、環、軸、葉片部件,霍尼韋爾等機載設備制造商的機載設備部件以及霍尼韋爾、柯林斯、泰雷茲等公司的機載設備部件。

CATIC出口的非航空產品包括萬噸級船舶、築路機械、食品機械、醫療設備、集裝箱檢測設備、汽車、摩托車、自行車及其零部件、辦公用品和日用產品等。,涉及國民經濟的各個領域。承擔的國際項目遍布亞洲、非洲和中東。中航技下屬企業生產的飛亞達手表、深南電路板、天馬液晶面板都是國內知名產品。CATIC有三家香港上市公司和三家國內上市公司。《彩虹之上》連鎖商場年營業額已超過30億元人民幣。CATIC還在北京、上海、深圳、珠海和廈門擁有許多寫字樓和酒店。

按照“建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跨國公司”的發展願景,CATIC始終將對市場的深刻理解和對客戶的特別關註貫穿於工作的始終,以“精益管理、專業服務、合作、追求卓越”的要求,致力於為客戶提供高質量的產品和增值服務,以體現CATIC對客戶利益的價值。飛機

戰鬥機和攻擊機:殲5、殲6、殲7、殲8、殲10、JF-17雷電、FC-20、殲5。

轟炸機:H 6,FBC-1飛豹

訓練師:初學6,K-8昆侖,J -6,J -7,L-15獵鷹。

運輸機:運-7、運-8、運-12。

直升機:直-9、直-11、EC-120飛機。

商用客機:新舟60,運-12。

民用直升機:直-9、直-11、EC-120作為改革開放初期成立的大型進出口貿易公司,CATIC壟斷了我國航空防務產品的進出口經營權。中國航空工業系統內企業生產的所有國防產品的出口,以及生產所需的大部分產品和技術的引進,都需要通過中航技相關部門進行。

起初,沒有人反對這種做法。畢竟,在改革開放初期,中國大陸缺乏外貿人才和外匯,外貿成為重點管理領域。我國大多數航空企業缺乏必要的人才和經驗,沒有外匯賬戶和余額。因此,對外貿易必須依靠CATIC。但是,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發展和外貿人才培養的蓬勃發展,工廠在人才市場上找到合格的外貿人才並不困難。由於很多航空企業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就開始了民品業務,大部分也有外匯賬戶和余額,應該說已經具備了獨立外貿的基本條件。

從2000年開始,基於減少中間渠道、獨享利潤的考慮,航空系統出現了很多企業響應上級,要求繞過民航總局,自主發展航空產品外貿。其中,Xi安飛機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哈爾濱飛機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均已生產或用於生產民用航空產品,如新舟60何雲-12。與航空系統高管和CAIC達成壹定程度的壹致和妥協,其中西飛集團和CAIC就新舟60的市場劃分達成壹致,獲得了CAIC近20年來不斷開發和培育的最成熟的亞洲市場,而CAIC將繼續擁有在除亞洲以外的世界其他地區繼續銷售新舟60飛機的權利。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經過30年的發展,CATIC已經成為中國領先的國防產品供應商之壹,業務遍及全球。目前,CATIC在海外設有28家公司和代表處,海外常駐員工超過100人。

其中,26家境外公司和代表處與國防產品進出口業務直接相關。幾乎所有海外工作人員都能承擔中國全系列國產防務產品的市場開發和後續支持,熟悉各種外貿談判規則和技巧。這些海外員工是AVIC核心人才團隊的主要組成部分之壹。另壹方面,國內航企雖然有掌握談判和外貿知識的人才,但在市場開拓方面幾乎是外行。更重要的是,幾乎所有的國內航空企業都無力維持大規模的海外營銷團隊。對於很少有人會來購買的中國航空防務產品來說,市場開發的疲軟已經成為國內航空企業無法獨立開展防務產品外貿的最大短板。從國家號召建設集約型社會的角度來看,相比於讓航空生產企業建立自己的營銷體系,CAIC的全球營銷和服務團隊大大降低了中國航空產品的國際貿易成本,提高了市場開發和營銷的效率,顯然是當前航空業最佳的海外發展選擇。

同時需要指出的是,中航技的存在對於中國政府有效控制國防產品進出口、防止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具有重要意義。目前,中國在全球軍控領域仍承受著很多批評。國防產品綜合出口商將有助於統壹國防產品的出口標準和準則,控制先進和敏感的常規武器和技術的外流,徹底消除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擴散。2005年2月28日,國務院指控中國航空技術集團公司向伊朗出售可用於制造導彈和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材料,並對6家中國公司、2家印度公司和1家奧地利公司實施經濟制裁。受制裁的公司將被禁止與美國政府做生意,並將無法獲得購買某些美國技術所需的出口許可證。

然而,中航技否認了所有指控,並聲明其所有國防產品的國際貿易嚴格遵守中國和國際法律、法規和公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