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議、機要、檔案、信息、財務、政務公開、督查調研、安全保衛和後勤保障等工作;承擔局機關國有資產的管理和審計工作;負責信訪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網絡的建設和維護。
負責人:蒙文(掛黨委和離退休工作部牌子)。
負責機關及下屬單位的機構設置和人事管理。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擬定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幹部教育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及下屬單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表彰工作和本局所屬協會組織工作。負責機關及下屬單位的黨群和計劃生育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市公務員局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下屬單位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
負責人:晉松(兼)組織開展綜合政策研究;承擔重要文稿起草、重要課題研究、新聞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協調專家咨詢;承擔本機關相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承辦相關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承擔執法責任制的組織實施;負責普法宣傳:組織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的科學技術研究、成果推廣應用和產業發展。
負責人:王緝誌承擔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制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基金(資金)財務管理制度;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的監管制度、運營政策和資格標準;依法監督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的征繳、支付、管理和運營,監督檢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組織查處重大案件;審查社會保險基金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專項資金的預決算;承擔市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負責人:肖玉平(掛開封市就業領導小組辦公室、全國創業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制定就業規劃和年度計劃;制定勞動者平等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跨區域流動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指導和規範公共就業服務的信息化管理;參與制定就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牽頭制定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制定特殊群體的就業援助和就業政策,制定青年見習制度並監督實施;協調指導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制定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和全國性創業服務體系建設的規劃和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小額擔保貸款政策並監督實施;承擔勞動技能和創業能力培訓的組織實施工作;制定境外人員(不含專家)就業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市就業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全民創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擬訂失業保險政策、計劃和標準;制定失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建立失業預警系統,制定預防、調控大規模失業的政策;制定維護經濟體制改革中勞動者權益的政策;指導全市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的工作。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的政策和規劃;實施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市場準入管理制度;指導和監督專業中介機構的管理;按要求承擔高校畢業生的接收工作。
負責人:陳英俊制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承擔相關信息規劃和統計管理工作;承擔相關科技項目和國際援助貸款項目的管理工作;制定人事調配政策,負責選拔和調配有特殊需要的人員;按規定承擔市屬、中央、省屬駐邊單位(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除外)的人事調配、報名(聘用)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出國(境)人員評審政策,承擔直屬常駐國(境)人員的評審工作。
負責人:金忠(掛開封市軍隊轉業幹部工作辦公室牌子)。
制定部分企業解決困難、穩定軍隊轉業幹部的政策和部分企業退役軍人的相關政策;管理軍隊轉業幹部專項資金;承擔市屬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聯席會議的具體工作。
負責人:崔金牛(掛開封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落實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培訓政策,完善安置培訓體系;編制全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計劃並負責實施;負責市直、中央和省屬駐邊單位接收的軍隊轉業幹部的安置和培訓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軍隊轉業幹部家屬子女的安置工作。承擔開封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負責人:陳光斌制定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高技能人才和農村實用人才培養激勵政策;負責農村實用人才職業能力的鑒定;擬訂技工學校和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的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則,指導師資和教材建設;完善職業能力資格制度;根據國家頒布的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和行業標準,制定全市職業技能鑒定實施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審核全市職業技能鑒定機構的資質;規範國家職業技能資格證書管理;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和勞動預備制度;制定職業技能競賽相關政策,指導職業技能競賽活動。
負責人:崔林制定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承擔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的規劃、培養和引進工作;承擔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等優秀人才的選拔和管理工作;制定吸引專家和海外留學生工作或定居的政策;負責國(境)外機構在本市招聘專業技術骨幹人才的管理政策;指導留學回國人員的科研經費;負責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人員延長退休年齡、提高退休待遇的審批;承擔有關方面的人才工作。綜合管理全市的職稱工作;制定全市深化職稱改革的規劃,落實職稱政策;負責建立和管理初、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監督管理全市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比例,負責審核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比例;負責初級和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資格審批;負責各類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資格考試管理和資格證書的審批和驗證。
負責人:焦如生(帶外國專家局牌子)。
擬定全市引進國外智力的規劃和政策並監督實施;管理前來工作的外國專家,負責發放外國專家工作證和證件,承認介紹外國文教專家工作的境外機構的資格;編制全市引進國外智力專項資金預算,並監督檢查資金使用情況;協助處理引進國外智力中的重大事件;負責相關國際交流與合作,建立引進國外智力服務體系,規範引進國外智力中介組織,負責引進國外智力信息管理;負責國外智力項目的實施、成果評估、示範和推廣;負責全市出國(境)培訓工作,制定全市出國(境)培訓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國家友誼獎的推薦和審批;承擔開封市引進國外智力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完善博士後制度。
負責人:鄭雲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培訓、技能考核和崗位管理政策;建立並實施事業單位聘用登記和崗位管理制度,承擔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方案的審批或備案工作;制定事業單位從國(境)外招聘人員(不含專家)的政策;制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監督檢查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和政府工作人員管理政策的執行情況。
負責人:邱曉峰(掛開封市農民工聯席會議辦公室牌子)。
擬定本市農民工工作的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導和協調農民工工作信息化建設;參與城際勞務合作;指導勞務輸出基地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完善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服務體系;負責農村勞動力的職業培訓;承擔農民工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負責人:塗(掛行政審批服務部牌子)。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政策,積極推進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擬定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崗位津貼補貼和地區附加津貼、福利、退休、工資統發等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事業單位工資總額管理工作;負責市直單位工作人員統壹工資的核定;負責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和特殊(重大)貢獻福利的變動審批;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疾病、工傷、死亡待遇政策的落實;制定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宏觀調控政策,制定最低工資標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領導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牽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的行政審批工作。
負責人:袁瑞華(兼職)(帶農村社會保險牌子)。
擬定全市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政策和標準;制定農民工養老保險政策;制定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制定養老保險基金預測預警機制;指導全市企業年金工作,審查企業年金方案;落實死亡職工遺屬待遇和非因工傷殘職工待遇政策;完善企業職工退休政策,落實職工退休、養老條件、待遇方案及調整等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養老保險政策的宣傳、培訓、咨詢和指導;指導全市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的工作。擬定被征地農民農村養老和社會保障的政策、規劃和標準;會同有關方面制定農村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制定征地方案中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的審核辦法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農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工作。
負責人:余延捷(蓋有開封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擬定全市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的政策、計劃和標準;制定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基金管理辦法;組織制定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的醫療保險服務和生育保險服務的管理、結算方式和支付範圍;制定疾病津貼、工傷津貼、停工醫療津貼和產假津貼標準;擬定機關事業單位補充醫療保險的政策和管理辦法;制定基本醫療保險承辦機構資質標準,認定承辦基本醫療保險業務的相關機構資質;組織專家委員會負責醫學技術咨詢和醫學鑒定;完善工傷預防、認定和康復政策;制定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制定定點醫療機構、藥店、康復機構和殘疾人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的資質標準;負責定點醫療機構、藥店、康復機構、殘疾人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的資質認定和認證,組織對定點機構的評估;承辦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勞動能力鑒定等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咨詢;協調處理涉及勞動能力鑒定的重大問題和疑難問題;負責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全市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經辦機構的工作。
負責人:徐斌制定勞動保障監察制度;指導各縣開展勞動保障監察;指導和監督全市勞動保障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和跨地區違法案件的協調處理;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參與組織處理相關突發事件;指導和監督全市勞動保障監察機構的業務工作,負責全市勞動保障監察人員的監察工作;指導勞動標準的制定;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的政策,制定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貫徹國家企業人事安置政策;承擔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察監督工作。
負責人:楊鶴墩負責文秘、宣傳、會議、檔案、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公務員隊伍建設發展規劃和公務員信息統計管理工作;負責公務員非領導職務的編制和職位管理;負責市級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日常登記管理;負責全市公務員的報名工作;組織實施聘任制公務員的聘任和管理;辦理市政府提請市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工作人員的相關手續;辦理市政府工作人員的任免事宜;負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相關審批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公務員法及配套法規的實施,監督公務員依法管理;制定機構改革人員的定崗分流辦法並組織實施。
負責人:李文穎完善了公務員考核獎勵制度;負責公務員考核工作的組織實施和考核等次的認定、備案;綜合管理政府表彰和獎勵工作;對以市政府名義實施的表彰獎勵活動和表彰獎勵人選進行初審;承辦公務員榮譽稱號的授予和表彰事宜;按照規定做好市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表彰的相關工作。完善公務員考試錄用制度,負責公務員考試錄用的組織實施;承擔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錄用的審批工作;負責新員工試用期的管理;實行公務員轉崗、調動、掛職鍛煉、回避等制度。,並參照公務員法負責市級行政機關公務員和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調動和調任工作。
負責人:顏建忠制定公務員培訓和在職教育的相關政策、規劃和標準,組織實施、指導協調行政機關公務員的初任培訓、在職培訓、專業培訓和知識更新培訓;完善公務員培訓登記制度和質量評估辦法,建立公務員培訓監督檢查機制;指導市級行政學院和公務員培訓機構的業務工作;負責公務員紀律處分、申訴控告、公務員人事爭議仲裁工作,並將初審意見報市政府批準;制定公務行為規則、職業道德和能力建設政策,依法監督公務員。
負責人: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