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建立職業衛生宣傳、培訓、教育制度,沒有對勞動者進行職業衛生教育,職業衛生知識得不到普及,也會使勞動者因無知而遭受職業危害。
如果用人單位的負責人和管理人員對職業衛生知之甚少,導致對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防治重視不夠,缺乏對勞動者職業健康采取防護措施的意識和自覺,也是職業危害嚴重的原因之壹。
因此,有必要對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進行職業衛生培訓。同時,也是勞動者實現職業健康知情權的保障措施。
以下幾個方面是對工人進行安全衛生教育和培訓的內容和要求:
(1)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首先是關於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知識。我國法律法規中關於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內容很多,是多年安全生產經驗的總結,是生產經營單位做好安全生產的工作指南和行為準則。從業者必須了解和掌握這些內容。
其次,是關於安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知識。生產經營是壹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設計、生產、運輸、儲存、運營等諸多環節。無論哪裏有問題,都可能發生事故。員工作為生產經營活動的具體操作者,必須掌握與生產相關的安全知識。只有這樣,才能保證生產經營單位的生產安全,才能保證從業人員自身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還有關於事故應急救援和逃生的知識。員工應能運用所學的應急救援和逃生知識,采取合理的應急措施,避免不必要的二次傷害。
(2)掌握本崗位的安全衛生操作技能。壹個單位由崗位組成。如果每個崗位都安全了,整個生產經營單位就安全了。因此,安全生產是整個生產經營單位的基礎,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狠抓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使從業人員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和程序,提高安全操作技能,降低各生產崗位的事故率。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不認真、安全操作技能差、考核不合格者,堅決不準上崗。同時,應采取措施鼓勵生產崗位的工人開展各種安全知識和技能競賽,提高安全操作水平。只有抓好各項工作的安全,才能確保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
勞動者職業衛生知識培訓是提高勞動者自我保護意識、自覺抵制違反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行為的基礎,是實現勞動者健康權益的措施之壹。因此,用人單位應在上崗前對新員工和變更工作崗位或工作內容的員工進行職業衛生知識培訓,未經培訓的人員不得安排上崗。勞動者上崗後,用人單位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定期組織在崗期間的職業衛生培訓,普及職業衛生知識。同時,用人單位應當督促勞動者遵守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指導勞動者正確使用職業衛生防護設備和個人職業病防護用品。用人單位不得忽視管理、監督和指導。
(3)接受職業衛生知識培訓是勞動者的義務和權利。勞動者有義務學習和掌握相關的職業衛生知識,遵守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和維護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職業病防護用品,壹旦發現潛在的職業病危害,應當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
勞動者不履行義務的,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進行批評教育。這就需要用人單位建立完善的管理規章制度來督促勞動者履行義務。勞動者拒絕履行義務的,用人單位可以依照規章制度采取必要措施。
(2)安全健康教育和培訓的形式。安全健康教育的第壹個重要性是提高組織管理者和員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責任感和自覺性,幫助他們正確理解和學習職業安全健康法律法規和基本知識。二是普及和提高員工的安全技術知識,增強員工的安全操作技能,以保護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健康,促進生產力的發展。
組織安全衛生教育的形式壹般包括:管理人員職業安全衛生教育、特種人員職業安全衛生教育、員工職業安全衛生教育和經常性職業安全衛生教育。
①管理人員的職業安全健康教育。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廠長、經理應主要接受國家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工傷保險法律法規的教育;安全生產管理職責、規章制度、企業職業安全健康管理知識和安全文化教育;事故案例和應急措施教育。
技術幹部職業安全衛生教育的內容主要包括:職業安全衛生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本行業安全技術基礎知識、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系統安全工程知識等。
行政幹部安全健康教育的主要內容是職業安全健康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職業安全衛生技術知識和自身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企業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的教育內容應包括:國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職業安全衛生標準;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安全技術、職業衛生知識和安全文件;工傷保險法律法規;職工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統計報告及調查處理程序;相關事故案例及應急處理措施。
班組長和安全員的職業安全健康教育內容包括:職業安全健康法律法規、職業健康安全文化知識、安全技術、班組和部分崗位的危險因素和技能、企業和安全中的註意事項;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職責;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救援和應急處理措施等。
②特種作業人員的職業安全健康教育。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和周圍設施安全有較大危害的作業。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稱為特種作業人員。
根據國家標準《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特種作業人員有十二類:金屬焊接、切割作業;電氣工作;駕駛企業機動車輛;起重機械(包括電梯)操作;鍋爐運行(包括水質測試);攀爬架設;制冷操作;壓力容器操作;礦井通風作業(包括瓦斯檢查);爆破作業;礦山排水作業(尾礦壩作業)和其他符合特殊作業基本定義的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的基本要求是: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無妨礙相應工種操作的疾病和身體缺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備相應工種的安全技術知識,參加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理論和實踐考核並考核合格;符合相應工種作業特點要求的其他條件。
特種作業人員上崗前必須經過專門的安全技術和操作技能培訓教育。這種培訓和教育應本著理論教學與操作技術培訓相結合的原則,重點是提高他們的安全操作技術和事故預防的實際能力。
③壹般員工的職業安全健康教育。員工職業安全健康教育主要包括新員工上崗前的三級教育、轉崗技術教育和轉崗教育。
三級教育是指新員工上崗前的廠級、車間級、班組級職業安全健康教育。
改變工藝和崗位的安全健康教育是指企業在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對相關人員進行相關的有針對性的安全健康教育;企業員工調整工作崗位或調離工作崗位時的安全健康教育,是指當壹個組織內的員工由壹個崗位轉到另壹個崗位,或由壹個崗位換到另壹個崗位,或因長假離職壹年以上重新就業時,組織必須進行相應的安全健康培訓和教育,使其掌握當前崗位的安全健康特點和要求。
④定期進行職業安全健康教育。無論什麽樣的教育都不可能壹勞永逸,職業安全健康教育也是如此,必須堅持不懈地進行。這是常規的職業安全健康教育。在經常性的安全教育中,安全態度和安全思想教育是最重要的。開展安全態度和安全思想教育,應采取多種形式的安全活動,激發員工搞好安全生產的積極性,促使員工重視和真正實現安全生產。定期安全教育的形式包括:在每天的班前班後會上講解安全衛生註意事項;安全和健康會議;事故現場會議;安全和健康活動日;張貼安全衛生海報、宣傳標語和標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