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黨中央開展扶貧成果後評價的決策部署,省委、省政府決定,由省鄉村振興局牽頭,於2021 11至2022年2月組織開展全省扶貧成果後評價工作。經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審定,於10月20日印發《河南省2021扶貧成果後評價工作方案》,165438+10月22-24日進行人員培訓。計劃在6月5438+2月15前完成實地評估。
落實扶貧責任制的措施
第壹條為全面落實脫貧攻堅責任制,根據中央、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和中央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中西部地區2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政府、中央和國家有關機關責任的落實。
第三條扶貧開發應當按照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落實的工作機制,建立責任明確、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責任制。
第四條黨中央、國務院主要負責統籌解決貧困問題的重大政策,出臺重大政策措施,完善體制機制,規劃重大工程項目,協調重大全球性問題和全國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