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
第八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照檔案法第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履行下列職責:
(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
(二)制定本行政區域內檔案事業發展規劃和檔案工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三)監督、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的檔案工作,依法查處檔案違法行為;
(四)組織和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的檔案理論和科學技術研究、檔案宣傳和檔案教育、檔案工作人員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