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教育培訓 - 在培訓機構工作壹年了,沒簽合同也沒買保險。現在我想辭職。我需要什麽手續嗎?

在培訓機構工作壹年了,沒簽合同也沒買保險。現在我想辭職。我需要什麽手續嗎?

樓主妳好。

辭職是法律賦予勞動者的權利,單位不得剝奪。凡申請辭職的,應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提前30天書面通知單位。妳履行了法定的通知義務後,可以要求公司辦理離職。

申請勞動仲裁的前提是勞動關系的存在和勞動爭議的發生。所以妳在申請勞動仲裁的時候應該有相應的訴求。未簽訂勞動合同滿壹年的,可以向單位主張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如果沒有繳納社保,可以依法要求單位為妳補繳。因為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妳需要證明妳和單位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系。對於事實勞動關系的認定,《關於確認勞動關系的通知》規定如下: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在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以參考以下文件:

(壹)繳費憑證或記錄(工資花名冊)、各項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出具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文件;

(3)員工填寫的《登記表》、《申請表》等就業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工人的證詞等。

其中,第(1)、(3)、(4)項中的相關文件由發包人承擔。

所以妳的工作證可以作為證據。規定單位應當提供證據的,單位應當出示相關證據。

希望以上回答對妳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