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已取得初級水平的,包括具有五級職業資格證書和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從業人員,可補貼1000元;
2.申請人已取得中級水平的,包括具有職業資格證書和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從業人員,補貼1.500元;
3.取得高級職業資格證書的申請人,補貼2000元;
4.此外,對於工種緊缺或急需的職業,在壹般標準的基礎上提高20%。最後,技能提升補貼只能享受壹次。職工取得中級(四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壹般不超過1500元;取得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員工,壹般不超過2000元。本市參加失業保險的企業職工,在就業期間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者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在申請補貼時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後12個月內,可以申請技能提升補貼。企業參保職工在職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分別給予1,000元、1,500元、2000元的技能提升補貼。
國家采取各種措施促進就業,發展職業教育,制定勞動標準,調節社會收入,完善社會保險,協調勞動關系,逐步提高勞動者的生活水平。根據規定,原則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過3次政府補貼培訓;同壹職業(項目)、同壹級別不能重復享受。國家、省、市另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同壹技能培訓補貼不得與企業職工崗位技能提升補貼、失業保險支持參保職工技能提升補貼重復享受。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做好當前和今後壹個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第十七條
依法參加失業保險3年以上並在當年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企業職工,可為參保職工申請技能提升補貼,所需資金按規定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