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定計劃,報領導批準。計劃主要包括時間、地點、參會人員、主講人、會議資料、網絡、報紙、電視媒體邀請等。
做好講座前的各項準備工作,通過媒體向社會發布講座消息,征集參會人員,聯系法院、檢察院、高校老師,確定講座內容和範圍,聯系會場並安排。
活動期間,註意做好與各方的聯系,防止發生意外。如果發生事故,應及時有效地處理。
活動結束後,總結活動經驗,詢問參與者感受,給講師發工資,組織工作人員吃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