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衛生專業中級資格者,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壹: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學(藥學、護理、技術)教師滿7年;
2、取得相應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6年;
3、取得相應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4年;
4、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2年;
5.獲得相應的專業博士學位。
報名條件中對學歷的要求是指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院校畢業的學歷;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學歷前後在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計算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當年的年底。
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不論單位性質和戶籍,均可根據工作需要選擇報名專業類別參加考試。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申請參加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等衛生技術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醫療事故責任人未滿3年;
2.醫療差錯責任人在1周歲以下;
3.受到行政處分的,在紀律處分期內;
4.偽造學歷等相關材料或者在考試期間違紀未滿2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