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旅遊局管理範圍的相關信息
負責社會文化、體育、旅遊管理,指導轄區內城鄉文化體育、旅遊等事業單位和群眾文化體育旅遊組織的業務工作。
負責轄區內公共體育文化旅遊設施的建設、開發和管理,引導開展專業性和群眾性文化體育旅遊活動。負責轄區內物質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
負責轄區內文化體育旅遊產業的協調發展,組織產業研究、產業規劃、招商引資、項目審批、項目管理和產業發展,負責廣播影視領域文化體育演出和競技項目、旅遊文化項目和公共文化服務項目的創新發展。
負責制定社會文化體育旅遊行業規則,規範和提高文化、體育、旅遊等行業機構和社會團體的服務能力和服務水平。組織、協調和指導本轄區內旅遊景區的開發、建設、管理、使用和等級評定工作。負責實施全民健身計劃,指導和發展本轄區內的體育競賽、體育經營項目和體育彩票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