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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語言文字推廣基地管理辦法

《國家語言文字推廣基地管理辦法》就是要建立良好的管理制度。

基地是發揮特色優勢、展示和引領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工作的基本陣地,是整合人力資源、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語言文化的重要平臺。學校、科研院所、新聞媒體、文化場館等教育文化相關企事業單位可以申報國家語言文字推廣基地。

基地的主要任務是開展語言文字應用研究、活動推廣、會議培訓、合作交流,宣傳推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深入開展中華經典誦讀工程,開展豐富多彩的經典誦讀、寫作、口語實踐活動。加強語言文字和中華經典的研究闡釋、教育傳承和創新傳播,完成國家和省級語言文字部門下達或委托的任務。

申報條件

壹般應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實體機構,能夠認真執行國家語言文字政策;具有較強的團結、合作和管理能力的領導班子;年齡和知識結構合理、善於創新的優秀團隊;具有在本地區、本行業、本領域開展創新語言文字工作的特色優勢;具有穩定的人員、資金、場所等支持基地持續運行的條件。

省級語言文字部門應在每年的1.30前,對上壹年度省級基地的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總結。今年的工作計劃統壹報送教育部,由應用管理司(國家語委辦公室)進行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