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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參加中考可以上技校嗎?

當然了。

昆明2015高中招生簡章

壹、招生學校

2015昆明市高中招生學校類型:普通高中、職業高中(班)、普通中等專業學校、職業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具體學校、專業、招生地點分批公布。

二、報考條件和方法

(1)申請條件

2015報考昆明市普通高中的初中畢業生,年齡不超過18(1997年9月1後出生),具有昆明市所屬縣(市)常住戶口或藍印戶口;2015初中畢業且戶籍在省內其他州(市)的子女在初中、縣(市)區招辦按照《關於做好農民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參加高中階段入學考試工作的實施辦法(暫行)》(昆招衛[2014]4號)的規定,

在我市初中就讀但未完全接受三年初中教育的學生,即未取得連續三年學籍(7、8、9年級)且戶籍在省內其他省(市)的學生(父母正常工作調動除外),由戶籍所在地招錄機關出具同意證明,向學校申請借讀,可參加我市初中學生學業水平測試和綜合素質評價。通過者可領取初中畢業證書和考試成績相關證明,回戶籍所在地。

下列人員不能報考普通高中和中專(職業高中):

1.普通高中、職業高中(班)、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的學生;

2.被第壹條所列學校開除或者責令退學未滿壹年的;

3.因觸犯刑律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者正在服刑的。

(二)報名方式

符合報名條件的初中生由學校招收;個人考生和往屆學生按戶籍隸屬關系到戶籍所在地縣(市)區招錄機關咨詢報名。在昆明市外就讀的昆明市戶籍初中生要求回昆明參加普通高中招生的,須回戶籍所在地縣(市)區招考機構報名,參加昆明市組織的初中生學業水平考試(取得雲南省統考成績的除外)。在全市安排的時間內完成報名工作。

(3)身體健康檢查

考生必須進行體檢(簡稱體檢),體檢結果是錄取的依據之壹。考生須在縣(市)招錄機關指定的醫院進行統壹體檢。體檢人員要認真學習和掌握體檢標準,做好體檢工作,防止寬嚴相濟、錯檢漏檢,嚴禁弄虛作假。體檢結果要告知考生本人。項目受限的,體檢人員應明確註明受限報告的專業;不合格者通知學校和考生家長。

(四)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

根據教育部和省教育廳要求,為全面反映初中畢業生發展情況,今年將繼續對全市所有初中畢業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認真做好雲南省學業水平考試網絡管理系統綜合素質評價相關內容的填報工作。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初中畢業標準的必要條件,也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重要依據。

1.縣(市)區教育局負責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管理和指導,各學校負責組織實施。

2.考生個人綜合素質測評由各縣(市)招考機構在畢業學校、補習學校或家長所在單位、居委會的協助下組織實施。

3.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進入高中入學學生電子檔案,作為招生學校的重要參考依據。

三、中考

根據《雲南省教育廳關於印發雲南省初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調整方案(試行)的通知》(雲教基[2014]31號),2015年繼續實施初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作為高中招生的主要依據。

(壹)初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的組織和管理

1.考試科目。

二年級是地理、生物、信息技術;初三有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體育8科,生物、歷史在全省統壹選考。

2.試卷命制與閱卷。

除省教育廳的生物、歷史科目外,其余考試科目由市教育局組織。初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科目試卷由全市統壹計算機網絡閱卷。

3.考試時間。

初中生學業水平考試時間:6月28日、29日、30日組織初中語文、數學、英語、思想品德、物理、化學、歷史、地理、生物9門學科考試。7月1、2日,組織初二信息技術考試。體育考試於2065年3月17日至5月10日進行。

考試科目壹覽表

日期

時間

家族

時間

家族

6月28日

(周日)

8:30-11:00

中國人

14:00-15:40

16:30-18:00

物理學

歷史

6月29日

(星期壹)

8:30-10:30

數學

14:00-15:40

16:30-18:10

化學

思想道德

6月30日

(星期二)

8:30-10:30

英語

14:00-15:30

16:30-18:00

地理

生物

7月1日至7月2日

(星期三、星期四)

信息技術

4.考試管理。

昆明市教育局負責全市(含安寧市、嵩明縣、板橋)初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的統籌管理,各縣(市)設立考區組織實施考試管理。開發(度假)園初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仍由原行政縣(市)區考區組織管理,由玉溪市納入陽宗海景區的楊總鎮初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由宜良考區管理。初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原則上組織學生在本校或鄉鎮參加,每個考場安排30名考生。考生座位必須是單排、單排、單排,嚴格執行不同學校交叉監考的規定。我們學校的老師不允許監考我們的學生。

5.入學考試成績由招考機關以《成績通知單》的形式通知考生。考生自己認為通報的考試成績和自己估計的成績有很大出入。考生可在考試成績通知後3日內向原學校提出申請,由學校到市招考院或縣招考機構查詢並辦理相關查詢手續。

6.其余未盡事宜按市招考院相關通知辦理。

(二)招生入學考試成績涉及的科目和分數。

根據《昆明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實施方案(試行)》(昆教[2012]1號),2015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根據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原始成績,經比例換算後,記錄每壹名報考普通高中的初中畢業生的招生成績。語文、數學、英語科目按照試卷原始分數的100%計入聯考成績;思想品德、物理、化學、歷史、生物、地理等科目按試卷原始分數的80%計入入學考試成績;信息技術科目按試卷原始分數的50%計入聯考成績;體育科目按原考試成績的50%計入入學考試成績;升學總分880分。

四、普通高中錄取加分照顧政策

(1)額外護理項目

下列考生報考普通高中給予額外照顧:

1.今年初中畢業生獲得市級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應屆初中畢業生在教育部、體育總局組織的重大國際比賽和全國性體育競賽(奧運項目)中獲得前八名。獲得過運動員、壹級、二級運動員稱號的考生。

2.歸僑學生、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中國臺灣省考生;獲得省部級以上榮譽稱號或科學技術獎勵的華僑親屬的子女;少數民族考生戶籍在民族自治縣、其他縣(市)民族鄉,就讀當地初中;雲南省農業人口的獨生子女。

3.公安部表彰的烈士子女、壹、二等英模子女;駐二類以上(含二類)艱苦邊遠地區軍人的子女,駐解放軍總部指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海島部隊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和人民警察子女;壹至四級殘疾軍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榮立個人二等功以上的現役軍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

見義勇為人員的子女和受到縣級以上區人民政府表彰的見義勇為人員。

相關額外護理標準另行通知。

(二)加強對學生申報額外照顧的管理。

1.申請額外照顧的考生須填寫《昆明市普通高中招生額外照顧登記表》2015,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和證明,經市招考院審核後辦理額外照顧手續。

2.各級招辦和學校要規範工作程序,實行陽光操作,真正體現公平、公正、誠信、守信。申請額外照顧的學生名單和項目將在學校公示。對弄虛作假的當事人和責任人將給予紀律處分。

五、高中招生

(1)填寫誌願

1.高中招生誌願填報時間和方式。初三學生學業水平考試結束後,考生將於7月1日至7月8日在網上填報誌願。考生誌願信息壹經確認並報招錄部門,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其誌願申請。

(1)在主城五區註冊並在五區就讀的初中畢業生,到所在學校辦理填報誌願手續。具有郊縣(市)戶口,在本縣(市)就讀的初中畢業生,在就讀學校辦理填報誌願手續。

(2)除(1)情況外,具有我市戶籍但在昆明市戶口所在地以外縣(市)就讀的初中畢業生,在初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結束次日,就讀學校應通知考生於7月2日至7月5日持原戶口本和準考證,返回戶口所在地招錄機關,辦理變更考號、填報升學誌願等手續。

(3)根據資格審查結論和學校招生範圍,隨遷子女到學校辦理升學和填報誌願手續。

(四)個人考生和往屆學生,按戶籍隸屬關系,於7月2日至7月5日到戶籍所在地縣(市)區辦理咨詢和誌願填報手續。

2.各初中要認真做好考生誌願填報的指導和組織工作。考生報考普通高中、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誌願,填寫市招考院公布的招生學校目錄和具體要求。考生填報誌願時,要認真閱讀昆明中學招生信息內容,註意了解招生學校的專業特點、招生範圍、體檢要求、收費標準、學校住宿條件等,以免填錯誌願,影響錄取和升學。考生誌願必須網上填報並確認,未經確認的誌願信息無效。報考普通高中,誌願在“昆明招生考試院工作網”上填報並確認;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和五年制高職院校在“雲南省招生考試工作網”上自願填報並確認。網上填報誌願並確認後,打印誌願信息表,須由考生及家長簽字,並交招錄機關備案。

(二)普通高中招生

1.普通高中招生批次。

普通高中招生分三批,每批按考生誌願順序錄取。第壹批考生報讀外國語學校、飛行員、空乘特長生班,主城區面向郊縣(市)招生學校;報考省壹級高中(含同批次錄取的普通中學)的第二批考生,按照“統招擇優錄取學生誌願”和“定向擇優錄取學生誌願”的順序錄取。高中錄取時有未完成定向生招生名額的,納入統招,參考誌願錄取分數線不低於該校錄取分數線。第三批考生就讀於二級高中(含普通高中特長生班)、民辦普通高中和綜合高中班。

普通高中公辦生招生嚴格以考生誌願和學習成績為依據。已按本人意願被錄取的考生,不得再被錄取。普通高中錄取實行最低錄取控制線,任何學校擅自招收低於最低控制線的學生,不得辦理錄取手續和學籍。違反規定的學校應給予通報批評,對責任人應根據情節給予處分,並取消考生的錄取資格。

2.普通高中招生範圍。

(1)五華、盤龍、官渡、西山、呈貢初中畢業生可報考主城區五區普通高中,實行統壹錄取。郊縣(市)考生報考縣屬普通高中,按縣(市)招考機構要求填報誌願錄取。開發(度假)園初中畢業生在考區按考生報考範圍填報誌願招生;楊總鎮初中畢業生按主城區五區考生範圍填報誌願錄取。原戶籍在官渡區板橋的考生,按照主城區五區考生錄取範圍填報誌願錄取。

(2)主城區部分高(端)中學招生名額分配到郊縣招生。按照昆明市主城區現行高(端)郊縣班招生政策,招收滇中工業新區原安寧市、嵩明縣考生。

昆壹中招生200人,昆三中招生170人,昆十中招生100人,昆十四中招生100人,管壹中招生50人,管二中招生100人,經開發區招生50人。

(3)主城區部分普通高中或特色班面向全市招生,實行全市各縣(市)、區考生統壹填報誌願、擇優錄取的招生辦法。

雲南民族中學招生100人,昆明外國語學校招生150人,昆明明德民族中學招生50人,高辛三中招生100人。

昆明市實驗中學招生90人,昆明試點班招生40人,昆明市第三十中學招生100人,昆明市第五中學招生50人,昆明市第九中學招生150人,昆明市第十七中學招生50人,昆明市五華實驗中學招生120人。昆明藝術學校普通高中班招生110人,昆明財商學校綜合高中招生50人。

大雲高級中學姚興校區招生80人,大雲高級中學呈貢校區招生50人,昆藝中學西山學校招生150人,北大附中雲南實驗學校招生90人,雲南師範大學附屬世紀金源學校招生200人。

(4)昆明女子中學面向全省招生2個女子春蕾班,面向全市招生1女子春蕾班,面向五華區註冊考生招生1女子春蕾班(40人)。考生按縣(市)區婦聯要求填寫春蕾班資格審查表。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可填報誌願,學校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招生。

3.報考省壹級高中的主城區五區考生(完)(師大附中、壹中、三中、八中、十中白塔校區、十中求是校區、十二中、五中、六中、壹中、十四中、雲南民族中學、二中、昆實驗中學、大雲高中姚興校區、

4.在主城區壹級高中(含參與同批次錄取的學校)就讀的學生,定向錄取30%。定向優選生錄取計劃數包括分配給初中的定向招生指標和傳統體校體育網生定向招生指標。定向優選生招生方式有:

(1)達到各壹級高中(完)中學(含同壹批次招生的學校)定向優選生指標下的具體初中。主城區定向優選生範圍和指標分配另行通知。

(2)不推薦義務教育階段未入學的初中生和借讀其他學校的學生參加普通高中定向、擇優錄取。

(3)在校第三年中學生學科考試科目和學科能力測試成績達到B級及以上的學生,可作為定向優選生錄取。

(4)具有定向擇優錄取資格的考生,可按招錄機關規定的劃片範圍填報壹所省級高中(含同批次錄取的學校)的定向擇優錄取誌願。市招考院根據考生誌願和定向擇優錄取學生的錄取控制線投檔,由招生學校根據人數指標擇優錄取。壹類、壹類高中(端)學校將最優秀生錄取分數線降低30分,劃定最優秀生錄取最低控制線;其他壹級高(端)中學校以主城區壹級高(端)中最低控制線作為定向、擇優招生的最低控制線。

(五)傳統體育網校招生按照昆明市傳統體育項目(網)學校招收體育網校學生的相關文件辦理,招生名額、報考條件、考試內容、選拔標準、錄取名單等向社會公示,增加工作透明度,嚴格按照程序公開選拔招生,維護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5.郊縣(市)要參照主城區做法,結合各地實際,制定壹級高中(端)生招生計劃,定向生中招高中生比例不低於30%。

6.規範民辦普通高中招生。根據《雲南省教育廳關於進壹步規範民辦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滇民辦[2065 438+04]6號),依法加強民辦普通高中的招生簡章審核備案、招生計劃管理、錄取控制線管理、錄取管理和學籍管理。昆明戶籍在民辦普通高中就讀的考生,應參加當地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錄取。民辦普通高中按照招生範圍自主招收其他州(市)考生,不得違規招收成績低於昆明市確定的普通高中招生最低錄取控制線的學生;擬在民辦普通高中就讀的學生,須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後方可辦理入學手續,不得自行安排入學再補辦入學。

(三)中等職業學校招生

1.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制定職業教育招生宣傳計劃,加大職業教育招生宣傳力度,按照省市招辦的統壹安排,有序組織開展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宣傳,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和日常教學活動,廣泛宣傳職業教育成果、國家助學金和免學費政策、“中高職銜接”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措施,讓每壹位初中畢業生及其家長了解相關政策,進壹步增強中等職業學校吸引力,引導青年學生報考中等職業學校,營造良好的中等職業學校招生氛圍。

2.規範和加強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嚴格落實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資格制度。各招生學校的學歷、招生專業、招生計劃等信息在雲南教育網、雲南招考頻道、雲南招生(中等職業學校計劃版)發布。無招生資格的中等職業學校不得招生,未經批準或已調整停止招生的專業不得招生。醫學類、師範類專業按照省衛生廳、省教育廳相關程序報批,經批準後方可招生。民辦中等職業學校未參加年檢或年檢不合格的學校暫停招生。

3.根據《雲南省招生考試院關於印發2015年中等職業學校五年制高職招生具體方案的通知》(雲招考院[2065 438+05]70號)要求,全省必須統壹使用“雲南省高中階段教育招生信息管理系統”招生中職和五年制高職學生。欲報考中等職業學校、五年制職業學校、初中畢業生(含參加或不參加中考者),須到當地招考機構報名,進行信息登記,取得《高中階段教育招生信息登記號》後,方可辦理中等職業學校相關錄取手續。

(1)應屆初中畢業生由所在學校組織的高中階段學生網上報名進行確認,采集信息獲得“高中階段教育招生信息報名編號”。

(2)省內非應屆初中畢業生(持初中畢業證入學的),由擬錄取的中等職業學校辦理報名手續,取得《高中階段教育招生信息登記號》後,經核實後,方可辦理相關錄取手續。

為加強雲南省招生考試網的安全管理,在使用用戶名和密碼的基礎上,增加了USB Key(招考用u盾)的管理,加強了用戶身份的認證。所有中職學校必須持招考u盾進入雲南省招生考試網。

4.改進職業學校招生方式。

(1)招生對象。(1)應屆初中和高中畢業生。②有意願接受中等職業教育的城鄉勞動者,如往屆初高中畢業生、農民工、退役士兵、生產和服務壹線工人、下崗職工等。

(2)錄取方式。2015起實行“考試錄取、報名錄取”的招生方式。五年制義務教育、學前教育和醫學專業,以中考成績為錄取依據。其他專業可以憑初中畢業證和身份證到學校辦理錄取手續,然後學校根據實際人數到招錄機關辦理錄取手續。報考藝術類專業、體育類專業、中等職業學校和五年制高職的考生,必須參加全市統壹組織的專業考試(考試辦法另行通知),專業考試成績和文化考試成績錄入信息管理系統。

(3)入場時間。2015年中等職業學校和五年制高等職業學校招生將於8月至6月分階段進行11。

(4)錄取通知書。嚴禁招生學校未經招生機構正式錄取就發放錄取通知書。招生學校統壹使用的錄取通知書必須加蓋學校上級教育部門招生機構的錄取專用章。

5.省外錄取的學生按《雲南省教育廳關於2008年職業學校憑證入學招生工作的通知》(焦雲發電〔2008〕99號)執行,省外憑憑證錄取的學生不得轉為戶口或落戶;學校必須遵循文件的規定;否則,由此產生的相關問題,學校將承擔全部責任。

六、嚴肅招生紀律,優化招生環境。

中考涉及千家萬戶,關系到學生和家長的切身利益,關系到社會穩定。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以促進教育公平、構建和諧社會為出發點,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堅持依法治校、規範管理、優質服務,切實做好招生考試工作,促進我市教育事業健康快速發展。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與保密、公安等部門密切配合,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制定的相關保密安全規定,采取有效措施,認真檢查落實各項工作環節,確保試卷保密安全,做到萬無壹失。要切實加強招生考試的組織管理,認真落實招生考試環境綜合整治,嚴明考試紀律,加強考風管理,確保招生考試平穩有序進行。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和學校要認真貫徹教育部、省教育廳關於普通高中招生的政策,以及雲南省教育廳關於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六公開”、“十嚴禁”的規定,嚴格執行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招生計劃、專業、範圍、條件和錄取控制線,做到依法招生、陽光招生、誠信招生、規範招生。嚴禁各類學校委托社會“中介機構”或“中介機構”進行宣傳招生,不得有償招生。嚴禁買賣學生或變相買賣學籍、將學籍與其他學校掛鉤、以其他學校名義招生。各類學校要嚴格執行教育收費管理規定,嚴格按照收費項目和標準收費,嚴禁擅自立項、提高標準和擴大收費範圍,認真執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自覺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和學校要增強大局意識和服務意識,樹立依法招生、勤政廉政的理念,自覺遵守中央、省、市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規定,規範招生行為,推進“陽光招生”工程。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和信訪接待制度,及時向社會、學生和家長宣傳招生考試相關政策法規,認真做好群眾來信來訪工作,盡力解決群眾困難,維護社會穩定。嚴格執行招生考試政策的有關規定,自覺遵守招生考試工作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級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監督,嚴厲查處違紀行為,對不服從招生工作統壹安排、擾亂招生考試秩序、影響工作大局的,要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在招生考試中,對違紀違規行為必須徹查,並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縣(市)區要向社會公布辦公地點和電話,接受群眾監督。昆明市教育局紀委、昆明市教育局紀檢監察室,聯系電話:63102385。昆明招生考試院位於翠湖北路小紀坡5號。電話號碼是:65311309,65311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