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詢師介紹:
心理咨詢師是指運用心理學及相關知識,遵循心理學原理,通過心理咨詢技術和方法,幫助當事人解決心理問題的專業人員。心理咨詢師已於2017退出國家職業資格目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不再組織心理咨詢師全國統壹考試。
心理咨詢師是幫助人們解決各種心理問題的人。心理咨詢最普遍、最主要的對象是健康人或有心理問題的人。健康的人會面臨家庭、擇業、學習、焦慮、抑郁、社會適應等諸多問題。
他們會期待做出理想的選擇,成功度過人生的各個階段,尋求自身能力的最大發揮,尋求良好的生活質量。心理咨詢師可以提供針對性的發展建議,從心理學的角度給予相應的幫助。
工作內容:
面臨沈重的心理創傷和打擊,如突然失去親人(如父母、配偶或子女)或朋友,如親人或朋友突然去世或關系破裂;失戀;破產或重大財產或住房損失;重要考試不及格;推廣失敗;嚴重的自然災害,如火災、洪水、地震等。,大大改變了個人的生活條件。
心理咨詢師針對個體心理狀態急劇下降甚至頻繁崩潰的情況,及時采取幹預措施,使個體轉危為安,幫助處於心理危機中的人恢復心理平衡,減少或預防應激事件導致的心理失衡或心理障礙。
心理咨詢師的專業發展;
2001年4月,勞動部頒布了《心理咨詢師國家職業標準(試行)》,並同步出版了《心理咨詢師國家職業資格培訓班》(2001版)。2002年7月,勞動部國家職業技能鑒定局和中國心理衛生協會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正式啟動國家職業資格心理咨詢師全國統壹培訓鑒定工作。
2003年4月,進行了第壹次全國心理咨詢師(三級)統壹鑒定。2005年8月,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布了《心理咨詢師國家職業標準(2005年版)》,並同步出版了《心理咨詢師國家職業資格培訓課程(2005年版)》。
2009年,全國心理咨詢師全國統考人數首次突破每年65438+萬人次。2011心理咨詢師國家職業資格培訓班發布於2011。2015心理咨詢師職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中被列為第四類服務工作者。
2016年國家心理咨詢師全國統考人數首次突破每年40萬人次。2017,12,心理咨詢師退出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18年5月20日心理咨詢師最後壹次國考。
2019年8月,國務院發文稱:為推動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分批次從國家職業資格目錄中調整退出,2019年底前建立健全職業技能分級制度,以實際操作能力推進職業技能鑒定,開展技能分級鑒定,頒發職業技能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