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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礦山采空區安全檢查的內容有哪些?

煙臺奧普礦機為您解答礦山安全檢查註意事項。我把檢查項目列了如下:非煤礦山(地下礦山)事故預防措施專項檢查表。

1.嚴防中毒窒息事故。

通風管理:

1是否建立通風管理組織?

2 .是否配備專職通風技術人員和測風測塵人員;通風工是否經過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並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通風系統:

1是否安裝主要通風機,是否設置風門、風橋等通風構造;是否形成完善的機械通氣系統。

2 .單頭采煤工作面和通風不良的采場是否安裝局部通風機;是否使用非礦用局部通風機;是否無風、微風或循環風作業。

監控監控:

1主要通風機是否裝有開關傳感器;風速傳感器是否設置在回風巷。

2 .從事井下作業的每個班組是否配備便攜式瓦斯檢測報警儀;人員進入采掘工作面前是否檢測有毒有害氣體濃度?

廢棄礦井:

廢棄礦井和井下廢棄巷道是否及時封閉,並有明顯的警示標誌。

應急管理:

1是否為每個入井人員配備自救器,並確保隨身攜帶?

2 .地下主要通道是否明確標示避災路線,並確保安全出口暢通。

3是否制定了中毒和窒息事故的現場處置方案;是否定期對入井人員進行通風安全管理和預防中毒窒息事故的專門教育和培訓;是否進行應急演練,防止中毒和窒息事故。

第二,防範火災事故

可燃:

1新建、改擴建礦井的動力線路、照明線路、輸送帶、風道等設備設施是否具有阻燃特性?

2生產礦井是否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公布金屬非金屬礦山禁止使用的設備和工藝目錄的通知》(安監1 [2013] 101號)淘汰非阻燃設備設施。

消防和電力管理:

1井下切割、焊接等動火作業是否制定安全措施,經礦長簽字批準後實施。

2地下有人抽煙嗎?

3井下是否有電爐、燈泡等的使用。用於防潮、烘烤、烹飪和加熱。

石油管理:

1各種井下油品是否單獨存放在安全的地方,密封是否嚴密。

2.柴油設備或油壓設備漏油時,是否及時處理?

消防系統:

1是否按規定配備了地面和井下消防設施,是否有足夠的消防用水可用?

2 .是否制定火災事故現場處置預案並定期進行演練。

第三,嚴防水淹事故。

水害隱患:

1是否調查核實礦區範圍內的其他礦山、廢棄礦山(露天開采廢棄采場)、老采空區、積水區、含水層、巖溶帶、地質構造等詳細情況,繪制礦區水文地質圖。

2 .是否查明礦井水與地下水、地表水和大氣降水的水力關系,預測礦井水患的可能性。

排水系統:排水系統是否按照設計和《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建立,排水設備是否加強維護;排水系統是否完好可靠。

勘探和排放管理:

1是否完善了防治水的組織和工作體系?

2、是否嚴格按照“預測預報、疑探、探前挖、采前治”的原則,落實“防、堵、疏、排、截”綜合治理措施

3.水害嚴重的礦井是否成立了專門的防治水機構;是否配備專用排水設備;是否建立專業探放水隊伍;排水工是否經過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並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緊急支持:

1是否建立健全了洪水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是否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是否進行洪水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2 .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的礦井是否按要求配備了緊急避險設施,配備了搶險救災必需的大功率水泵等排水設備。

3是否有相鄰礦井的井下貫通:是否開采防水煤柱等各種保安煤柱。

第四,防範爆炸事故

人員資質:從事爆破作業的人員是否經過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並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地下炸藥庫:

1地下炸藥庫的建築、通風、庫容、消防設施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2是否嚴格執行爆破器材的入庫、保管、發放、值班、交接班等管理制度;是否有非工作人員進入炸藥庫?

3地下炸藥庫30米範圍內是否有爆破作業;在距炸藥庫30 ~ 100米的區域進行爆破時,炸藥庫內是否有人停留?

爆破器材:爆破材料是否用專車運輸;爆炸材料是否用電機車或鏟運機運輸;炸藥和雷管是否同車運輸。

爆破設備:

1是否存在在井口或井底停車場停放發放爆破材料?

2 .井下工作面使用的炸藥和雷管是否分別存放在上鎖的專用爆破器材箱內;有沒有亂扔垃圾的行為?

3爆破器材箱是否放置在頂板穩定、支護完整、無機電設備的地方;起爆時是否將爆破器材箱放置在警戒線外的安全地方。

4當班未使用的爆破材料是否及時歸還炸藥庫。

爆破作業:

1礦山爆破工程是否編制爆破設計書或爆破說明書;爆破作業是否制定安全操作規程?

2鉆孔和裝藥是否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是否存在鉆、充、放、充、接、充現象?

3是否仍采用爆破破石;是否采用非電起爆技術。

4 .露天礦山在雷雨天氣,是否進行爆破作業。

5小型露天礦和小型露天采石場聘用專業爆破隊進行爆破作業。

五、謹防摔罐跑車事故

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運輸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人員資質:電梯司機、信號員等特種作業人員是否經過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並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提升設備:

1新建、改擴建地下礦山提升運輸設備是否有礦用產品安全標誌?

2用於升降人員的豎井是否首選多繩摩擦式提升機;是否在規定期限內淘汰不定型罐籠等起重設備;帶帶式制動器的提升絞車是否仍作為主要提升設備使用?

防坦克跑車墜落措施:

1罐籠、安全門、吊籃(搖臺)、擋車器是否與提升機信號聯鎖;提升信號是否與提升控制鎖定。

2 .礦車斜井是否裝有常閉式防跑車裝置;斜井上部和中間停車場是否設置擋車器或擋車欄;斜井下部的停車場是否設有逃生艙;傾角大於10的斜井是否安裝了軌道防滑裝置?

3.傾斜人車是否裝有可靠的斷繩安全裝置,各車的斷繩安全裝置是否相互連接,除連接裝置外,各車之間是否附有安全鏈。

檢查:

提升機、提升絞車、罐籠、防墜器、斜式人車、斜式跑車防護裝置、提升鋼絲繩等主要提升設備是否有定期檢測的機構進行安全生產檢測合格?

維護:

1是否嚴格按照《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加強提升運輸系統的維護?

2是否加強日常安全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使用,並及時整改。

3是否有起重設備帶病運行;是否有超員、超載、超速吊運人員和物資?

4 .是否完善維修檔案管理制度;檢查結果和處理記錄是否存檔?

6.嚴防冒頂、坍塌事故。

屋頂管理:

1是否實行屋頂分級管理制度?

2井下檢查巷道和采場頂板穩定性,撬浮石,支護作業人員是否經過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並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3.采掘作業前,是否“敲頂問頂”,處理好頂板及兩幫浮石,確認安全後方可作業;處理浮石時,是否停止妨礙浮石處理的其他作業;是否存在同壹采場同時鉆孔和處理浮石的情況?

頂板管理:如果發現冒頂預兆,是否停止作業並進行處理;發現大面積冒頂危險征兆時,是否立即通知井下人員撤離現場並及時報告。

地壓和采空區管理;

1中工程地質復雜、地壓活動嚴重、開采深度超過800米的地下礦山,是否建立並嚴格執行采空區監測預報制度和定期檢查制度;是否建立實時在線監測的地壓監測系統。

2.如果發現大規模地壓活動跡象,是否立即停止作業,將人員撤離到安全地點?

3地表塌陷區是否有明顯的標誌和圍欄;通往塌陷區的巷道是否封閉;是否有人進入塌陷區和采空區?

推廣充填采礦法:新建地下礦山是否首先選擇充填采礦法;不能使用的由設計單位或專家進行論證,並出具證明材料。

非煤礦山(尾礦庫)事故預防措施專項檢查表

首先,謹防潰壩事故

安全管理:

1是否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

2 .是否設立專門的尾礦庫管理部門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是否配備專(兼)職技術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

3 .尾礦操作人員是否經過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並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設計和施工:

1尾礦壩堆積坡比是否比設計值陡?

2沈積灘長度和灘頂最低標高是否滿足防洪設計要求。

運營管理:

如果1采用上遊築壩,是否在壩前均勻排礦以保持壩體均勻上升;是否存在未經論證擅自在庫後或某岸坡上放礦的情況;是否存在初期沖刷壩和子壩、漿體沿子壩趾線流動沖刷壩趾等現象。

2壩頂和沈積灘面平整;尾礦壩下遊邊坡是否有積水坑;

3當壩面或壩肩出現集中滲流、土流、管湧、沼澤化、增滲或泥滲等異常現象時,是否立即停產並及時處理。

4尾礦庫是否有高水位運行?

5.是否有危險倉庫或危險倉庫的生產操作?

6 .是否有監控設施(系統)無監控或運行異常。

7.有沒有尾礦庫生產運行沒有應急機制?

監控:尾礦壩的位移、滲流、幹灘、庫水位、降水、外坡率、壩體滑坡、浸潤線、排水設施、周邊山體穩定性是否嚴格按照《尾礦壩安全監測技術規範》(AQ2006-2005)和《尾礦壩安全監測技術規範》(AQ2030-2010)。

汛期管理:

1汛期前是否對泄洪設施進行檢查、維護和疏通,確保泄洪設施暢通。

2是否制定汛期事故應急預案,與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建立應急聯動機制,並加強演練。

(3)在汛期和洪水過後,是否對壩體和泄洪建築物進行了全面細致的檢查和清理;發現的問題是否及時修復,同時采取措施降低水庫水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