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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隊在途中發送帶有安全預防措施的教育教案。

安全教育教學計劃

基層消防部隊的安全工作

目的:

通過教育,使廣大官兵了解影響部隊安全穩定的原因,掌握處理壹般安全事故的防範方法,擺脫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各種安全問題的認識誤區,提高預防安全事故的能力。

內容:

1,安全工作是人類生存的基本手段;

2、安全工作是完成任務的基本條件;

3.安全工作是基層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4.事故案例的各種危害。

方法:

引用故事,聯系實際教學,分析典型案例,解答疑難問題,

多教。

1,安全工作是人類生存的基本手段;

2、安全工作是完成任務的基本條件;

3.安全工作是基層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4.事故案例的各種危害。

第壹,安全工作是人類生存的基本手段。

安全是人類的基本需求。根據心理學家馬斯洛的人類需求層次理論,人的生理需求得到滿足或相對滿足後,就有了安全需求,包括生命安全、財產安全等等。顯然,生命的安全,也就是生命權的安全,才是最根本的。事實證明,如果壹個人的安全需求得不到滿足,就難以生存,更談不上發展,而他自己的目標,壹切工作的進度和成效,也必然成為壹句空話。

第二,安全工作是完成任務的基本條件。

任務的完成必須有壹定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來保證。安全工作做得很好,避免了人力、財力、物力的損失,完成任務有基本條件。否則,完成任務就是壹句空話。

三、安全工作是基層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首先,安全管理是加強部隊全面建設的重要方面,是各級首長、機關和全體人員的共同責任。

其次,安全管理事關部隊穩定大局,是衡量基層建設成果的重要標誌。

四、事故案例的危害

(A)涉及領導精力

(2)傷害個人生命

(三)國有財產流失

(D)團體士氣受損

(五)擾亂工作秩序的

(六)損害部隊形象的

(七)破壞社會穩定

(八)影響各種關系。

壹、“總是走在河邊,怎麽能不濕鞋”——“意外是不可避免的”我們要樹立意外是可以預防的思想。首先,安全理論的研究表明,任何事故都是由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和自然界的不安全影響共同作用的結果。因此,只要消除人和物的不安全行為,減少自然的不安全影響,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人是事故案件的主體和最活躍的因素。人的不安全行為有很多原因。

壹個是思想麻痹,壹個是紀律松弛。

三是技能不熟,四是心身異常。

物資是重要的管理資源,是執行部隊各項任務的基礎,也是引發事故的重要條件。

環境的不安全影響主要是指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的不安。

全面沖擊。自然環境的不安全影響也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因素。

壹個是地域環境,壹個是天氣環境。

二、“安全工作是領導的事”──“與自己無關”的誤區

首先要明白安全工作具有全員化的特點。

其次,做好安全工作需要全體成員的積極參與。

三、“安全工作是分管幹部的事”——對“分工負責”的誤解首先,明確責任,分工負責。

其次,要保證分工不分離,齊心協力保證安全。

四、“治頭疼醫腳疼”——“就事論事”的誤區

壹是註重思想教育,強化官兵安全意識。

二要嚴格組織培訓,夯實安全工作基礎。

第三,要嚴肅處理事故,把壞事變成好事。

5.“只要不出事,壹切都好說”——消極安全的誤區要堅持主動出擊,提高官兵的綜合素質。

做好安全和事故預防工作。

6.“抓眉毛胡子壹把抓”──“安全工作無重點”的誤區

從管理對象來說,第壹,要有效控制人,尤其是分散單位單獨外出的人。二是嚴控車。

從管理時間和空間的角度來看,第壹,重點做好“八小時以外”的安全工作。二是要重點做好換崗、換季期間的安全工作。

壹、健全組織,明確責任——安全工作組織體系

基層單位要按照《條例》、《大綱》要求和上級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群眾性的基層安全工作組織,做到職責明確、責任分明。

任。

(壹)基層治安組織及其職責

根據有關規定和要求,部隊基層保衛組織為:大隊建立保衛領導小組,中隊建立保衛小組,班有安全員。

(二)基層科長的安全職責

1,中隊長(相當軍職首長)安全工作職責。①

中隊長和政治指導員都對本單位的安全工作負責;(2)抓好規章制度的落實,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公司行政管理,及時了解所屬人員的活動情況,做好崗哨和值班人員的調度工作,堅持點名、抽查、查店、銷假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生活秩序;(三)做好部隊在作戰、訓練、施工等任務中的防範工作,確保安全,積極做好個別人員的思想工作和安全防範措施;(4)加強武器彈藥、物資、劇毒藥品和貴重物品的管理,指定專人負責,落實責任制;落實武器室、秘書室、電視室“三有”設施,定期檢查,堵塞漏洞;⑤對事故和案件要正確果斷處理,並及時向上級匯報。

2、政治指導員安全職責。(1)負責領導本訂單的組織工作。

安全和事故預防工作;每月組織分析壹次思想形勢,根據人員的思想任務或新兵入伍、老兵退伍、季節變化的機會,及時進行形勢、現實思維、法紀教育;③做好經常性的思想工作,熟悉全公司的思想變化、家庭社會關系和性格心理特點,妥善處理各種問題。做好個人思想工作,及時采取有效預防措施。建立和培養壹支有用的思想工作骨幹隊伍,教育動員官兵開展群眾性的思想互助活動;④教育官兵不聽敵廣播,不傳播反動淫穢物品,隨時組織收集反動淫穢物品,堵塞傳播渠道。組織連隊開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動,陶冶官兵情操;⑤嚴格遵守預防工作的各項規定,抓好安全措施的落實;⑥對危及安全的苗頭采取果斷措施,並向上級報告。遇有事故和案件,必須組織保護現場,並及時向上級報告。

二、認真分析,把握事實──安全工作分析系統

(壹)安全形勢分析的內容

第壹,全面分析員工的思想狀況。

二是著重分析個人的思想。

三是分析任務和環境變化時人的思想。

(二)安全形勢分析方法

壹是堅持領導分析和群眾分析相結合。

第二,堅持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結合。

三、堅持定期分析和不定期分析相結合。

(3)重視教育,增強意識——安全工作教育體系

重視官兵的安全教育,強化官兵的安全意識,提高官。

軍人安全素質和事故預防是安全工作的重要環節,也是安全工作教育體系的根本目的。

(壹)幹部的安全教育

壹是加強軍官政治思想教育,提高政治責任感。

心和責任感,讓他們安心在部隊工作,紮根基層;二是組織學習法規、大綱和上級有關指示,明確自己在安全工作中的責任;三是總結經驗教訓,相互交流,學習現代管理的相關理論和方法,提高事故預防的能力和技能,組織專題討論和學習,探索安全工作規律;四是根據單位承擔的任務、季節變化和駐地周邊環境,進行必要的事故預防知識教育。

(2)對士兵的安全教育

1,安全基礎教育。主要是指對士兵進行強有力的政治思想教育、法律法規教育、軍事行為規範教育和規章制度、安全措施教育。2、事故預防知識教育。目的是教會士兵預防事故的能力。

2、事故預防知識教育。目的是教會士兵預防事故的能力。

(4)深入現場,發現問題──安全檢查制度安全檢查是發現和糾正問題,保證安全工作各項規定落實,做好安全和事故預防工作的重要環節。

(壹)安全檢查的內容

第壹,檢查各級領導對安全工作的重視程度。

第二,檢查保安組織履行職責的情況。

三、檢查安全規章制度和措施的執行情況

第四,檢查安全設施的完整性

(2)安全檢查要求

第壹,安全檢查要徹底細致。

二、安全檢查要把握時機。

三、安全檢查應重點關註。

第四,安全檢查要經常保持。

五、安全檢查要善於發現總

(五)有針對性、及時整改——安全工作整改制度。

第壹,安全整頓的時機

二、安全整改的步驟

壹、擺正位置的方法——加強組織領導

二、科學預測法——堅持預防為主

第三,綜合管理——凝聚勞動力

第四,突出重點——提高整體效率

五、正確的處理方法——把壞事變成好事

壹、車輛交通事故預防

1,各級要重視車輛交通事故預防。消防隊人員

要自覺遵守國家和軍隊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防止機動車在行駛過程中因疏忽大意或發生事故造成交通事故。

2、消防隊人員駕駛車輛,應經過正規培訓。

培訓,考試合格並取得《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車輛駕駛證》。

消防隊人員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 * *機動車駕駛

證》,經批準需要駕駛軍用車輛的,應當經過軍隊組織的專門再培訓,時間不少於42小時,並經考試合格,取得《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車輛駕駛證》。

3.各單位應當嚴格執行車輛檢查維護制度,在行駛前和行駛中及時檢查車輛技術狀況;回場後及時保養,使車輛經常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

4.各級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司機要集中統壹居住。

安排班級,指定專人集中管理。要統壹保管車輛鑰匙、行駛證、駕駛證,駕駛員出車時收繳,歸隊時立即歸還。

5.車輛駕駛員應遵守以下安全規則:

(壹)嚴禁無證駕駛;

(2)禁止酒後駕駛;

(3)嚴禁疲勞駕駛;

(四)嚴禁超速行駛;

(5)禁止私自開車;

(6)嚴禁強行超車;

(7)嚴禁帶故障行駛。

6、使用車輛時,應遵守下列安全規定:

(壹)嚴格發文手續,由業務主管部門簽發發文。

令,經值班領導或主管領導批準,門衛檢查後方可使用車輛;

(2)嚴格控制夜間或雨天、霧天、雪天等復雜天氣使用車輛;

(三)嚴格控制長途車輛,離開駐地地級行政區域,必須經值班首長或兵團級單位主管領導批準;從全國各地進京的車輛,須經兵團級單位軍政主官批準,重大節日或活動期間,應報部、局警務司備案;

(四)嚴禁擅自派部隊和車輛探親、休假、旅遊;

(五)嚴禁擅自將專用車輛作為乘坐工具;

(六)嚴禁出租、出借部隊車輛和號牌。

7、車輛應遵守下列安全規定:

(壹)不得超過車輛核定的載人崗位;

(二)不得違反車輛載重規定超載;

(三)不得用油罐車、拖車、平板車等非載人車輛運送人員;

(四)不準在車輛車廂外載客;

(五)人員集體乘車必須嚴格挑選司機和有車幹部,指定列車員和安全員;

(6)裝載的貨物不得過寬、過長或過高;

(七)嚴禁人貨混裝。

8.司機、隨車幹部和乘客應遵守下列安全規定:

(1)選擇快速安全的行駛路線;

(2)駕乘人員必須按規定使用安全帶;

(三)嚴禁駕駛員在駕駛時使用移動通訊工具,不得

吸煙、吃東西或聊天;(四)有車幹部必須監督行車安全全過程,及時制止違章行為,嚴禁慫恿司機違章駕駛;(五)長途連續駕駛2小時以上的,應當休息1次,時間不得少於15分鐘;(六)進入危險路段前,必須停車檢查車輛,勘察路況,必要時組織乘客下車穿行;(七)夜間或者在雨、霧、雪等復雜天氣或者在山路、坡道上行駛時,必須降低車速,低速行駛,加強觀察,正確使用制動器,防止操縱失誤;(8)必須正確選擇超車時機和路段,超車時要讓行,不得占道、搶道或盲目、莽撞行駛;

(九)車輛編隊行駛時,應嚴格組織,指定專人負責保持車間距的安全;

(10)當剎車失靈,車輛失控時,必須正確果斷地采取避讓措施,找到附近的樹木、石墩、門柱等堅固物體停車,防止車輛與人相撞,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滅火救援事故預防

1,各級要嚴密組織滅火救援工作,做到嚴。

執行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規定,防止因指揮不當、組織不嚴、操作失誤、違章或事故造成的滅火救援事故。

2、在滅火救援過程中,應遵守下列安全規定:

(1)戰鬥人員應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迅速著裝登車;

(2)司機必須在車上指揮人員確定所有人員登車、

只有鎖好車門,車庫門全開定位,發出指令後,車輛才能開動出庫;

(3)車輛必須依次行駛並保持安全距離,乘員不得將四肢伸出車外;

(四)駕駛人員必須遵守交通法律法規,遇有復雜的氣象條件、道路和交通設施時,應當減速慢行,確保交通安全;

(5)車輛到達災害現場時,應停放在災害現場的上風或側風方向及安全、堅實、方便的位置,並與燃燒的建築物保持安全距離;

(六)進入易燃易爆場所的車輛必須落實防火防爆措施;

(七)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時,執勤車輛應與事故車輛保持壹定的安全距離,並在事故區域前後設置明顯的警示標誌。

3.戰鬥人員應根據災害事故的性質、危害程度和危險特征,嚴格按照防護等級穿戴安全防護裝備,經現場安全員檢查後方可進入現場實施滅火救援行動。

4.現場安全員應對進入現場的內部人員進行登記,及時了解戰鬥人員的身體狀況和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情況,與進入現場的內部人員保持聯系,及時提醒戰鬥人員更換空氣(氧氣)呼吸器等個人防護用品,並及時輪換人員,確保戰鬥人員的安全。

5、探測預警必須根據災害的類型和特點,合理使用探測設備。災害現場應設立警戒線,實施交通管制,迅速清理無關人員和車輛,對進入現場的人員進行檢查登記。易燃易爆災害事故現場必須禁止壹切可能引起燃燒爆炸的條件。

6、深入災害現場的內部偵察人員編組不得少於3人,搜救人員編組不得少於2人,指定專人負責,嚴禁單獨行動。偵察和搜救人員應在水槍冷卻罩等防護措施下進行滅火或救援作業。現場要有醫療急救人員第壹時間搶救受傷官兵。

7、滅火救援作業時,應遵守下列安全規定:

(壹)堅持便於觀察、便於攻擊、便於轉移或疏散的原則;

(2)選擇正確的進攻路線和方式,采取“前虛後實”、“前探壹步”的方式實施滅火救援;

(3)使用消防車救人時,救援人員和被救人員應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工作平臺嚴禁超載;

(四)實施消防拆除時,應正確使用拆除器材,合理實施拆除,嚴禁盲目拆除建築承重構件,防止人員傷亡;

(五)實施防火排煙時,應合理選擇進風口和排煙口,防止煙火蔓延,威脅人員安全;

(六)消防供水時,應當對供水設備和線路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持壓力穩定和線路暢通;

(7)從高空救人時,必須使用安全繩保護救人者。繩索與建(構)築物接觸的轉角處必須設置墊子和護具,固定繩索時至少要固定兩個支點;

(8)搶救倒塌建築物時,應選擇建築物構件牢固、損傷小、距離近的路線進入,對不穩定的建築物構件進行拆除或加固,正確選擇和使用拆除、提升、剪切等救援設備,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為被救人員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

(九)關閉閥門制止泄漏時,必須在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的指導和配合下實施,並采取水槍冷卻、稀釋等安全防護措施;

(十)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汙染區域內的人員、設備和器材必須進行現場消毒,消毒後的汙水應當妥善處理;

(11)遇有電氣火災和搶險任務時,應及時通知電力部門到場排除危險。戰鬥人員應配備防觸電設備,並與電氣設備保持安全距離。嚴禁使用DC水槍直接滅火。

(十二)根據受災現場情況,采取統壹信號或聯絡方式確保安全疏散。

第二十二條在滅火救援中,調整作戰力量部署後,必須清點戰鬥人員和車輛裝備。

三、洪水事故的預防

1,各級要嚴格組織水上航行、遊泳訓練、水上(或水下)作業等活動,嚴格執行相關安全規定,嚴格管理人員,防止因指揮不當、組織不嚴、違章指揮或意外事故造成溺水事故。

2、為防止透水事故,應突出以下關鍵機會:

(壹)組織實施遊泳訓練;

(二)組織實施水上作業和潛水作業;

(三)組織實施水上搶險和抗洪搶險。

3、部隊組織遊泳訓練時,應了解和掌握水域情況

人員的水性和體能要嚴格把握組織指揮、浮具攜帶、觀察救護等關鍵環節,在人員分組、準備活動不充分、身體不適人員不下水、設備和裝具不檢查、觀察救護隊不到位的情況下,不下水。遊泳訓練應該循序漸進。參訓人員不得擅自離開指定區域,不得脫離編隊,不得在水中嬉戲,不得從事潛水、跳水等與訓練內容無關的活動。

4、部隊組織水上行動、潛水行動,應事先了解。

掌握作業水域情況,合理安排人員和作業時間,防止魯莽,隨時做好應急救援準備。水上作業人員應穿救生衣,使用安全帶,防止意外落水。潛水作業人員應取得相應資質,方可進行潛水作業。潛水時應穿專用防護服,熟悉信(錄)的規定,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防止發生意外。

5、部隊執行抗洪搶險任務時,應合理安排水上交通,指定熟練人員駕駛;利用沖鋒舟、竹筏、浮橋、滑道、繩索等救助轉移被困人員時,要安排涉水能力好的人員執行任務,穿戴救生防護服,加強自身防護,防止人員溺水。

6.部隊要加強人員管控,嚴禁私自在江、河、湖、海及水庫、池塘、水渠遊泳、洗澡、釣魚、漂流,防止人員溺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