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教育經費是指企業工資總額的壹定比例用於職工教育,由企業支付,用於職工學習先進技術和提高文化水平。
單位職工不僅有獲得勞動報酬和集體福利的權利,還有接受在職培訓和後續教育的權利,這些都需要壹定的教育經費。
根據《關於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1號),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允許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出部分應允許結轉並在未來納稅年度扣除。?
提取的職工教育經費也是單位的流動負債。職工教育經費的提取和使用應在“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
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來源於統壹單位、統壹核算的公司(含建築企業),可將費用控制在工資總額的2.5-5%範圍內,直接計入生產成本(流通費)。
如有短缺,不足部分屬於企業開發新技術、研究新產品的技術培訓費,可直接計入成本;其他職工培訓費用仍在企業稅後利潤留成中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