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企業發生的職工培訓費用應納入職工教育經費,企業職工教育培訓經費的範圍包括:在崗和轉崗培訓、各類崗位適應性培訓、職業技術水平培訓、高技能人才培訓、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培訓、企業組織的職工輸送培訓、職工參加職業技能鑒定、職業資格認證等費用、購置教學設備設施、職工崗位自學獎勵費、職工教育培訓管理費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十壹條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需要,推進教育改革,促進各級各類教育協調發展和銜接,完善現代國民教育體系,健全終身教育體系,提高教育現代化水平。國家采取措施促進教育公平,促進教育均衡發展。國家支持、鼓勵和組織教育科學研究,推廣教育科學研究成果,促進教育質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