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原因:為落實《國務院關於第壹批89項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決定》(國發[2015]58號)關於註冊建造師申請人繼續教育培訓的規定,申請人可按照繼續教育的標準和要求參加用人企業或相關機構組織的培訓。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參加特定中介機構組織的培訓。我公司決定取消原公布的壹級建造師繼續教育培訓單位名單。取消建始韓石[2012]第17號、建始韓石[2012]第87號、建始韓石[2012]第109號、建始韓石[2013]第65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