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春華:保險銷售誤導的根源是什麽?
賀勛。com邀請各行各業的知名人士開設專欄,為讀者提供有趣的故事和見解。請關註更新。按壹下進入劉春華專欄。目前,保險行業正在監管部門的嚴格要求下開展轟轟烈烈的打擊銷售誤導行動,保險公司正在從銷售資格管理、銷售培訓管理、宣傳資料管理、銷售行為管理、客戶回訪管理、銷售質量管理、客戶投訴管理等方面進行全流程、全方位的自查自糾。監管部門之所以如此重視打擊銷售誤導,是因為銷售誤導已經威脅到保險業的持續健康發展。作為行業從業者,他們非常認同,並積極安排實施。但是,在保險公司,我們需要認真考慮的是,保險銷售誤導的根源是什麽。個人觀點:第壹,我們的文化傳統中缺乏契約精神:契約精神的核心是自由、平等、誠信。而我們迷信權威,輕視規則,強調小我服從小我;我們骨子裏不把合同當回事。對自己有利我們就遵守,對自己不利我們就不遵守。也容易走向兩個極端:生不如死,什麽都忍;或者“我就是世界”,把舊世界全部打碎。契約精神的缺失,使得保險合同雙方都無法本著平等誠信的原則,以平和的心態面對保險合同可能產生的後果。第二個根源是由當前的社會發展階段決定的:我國當前的發展階段被官方定義為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從實質屬性上還沒有走出資本主義的原始積累階段。資本主義原始積累的本質特征是赤裸裸的剝削和壓迫。西方資本主義國家通過掠奪殖民地、壓榨黑奴完成原始積累;中國完成這種原始積累,有賴於解放後30年社會主義建設積累的再分配;中國廉價勞動力的剝削。在這個發展階段,由於其追求利益,必然導致道德淪喪,誠信缺失,於是出現了三聚氰胺、蘇丹紅等為錢殺人的事件,在保險行業的表現就是銷售誤導。從以上分析來看,中國只有加快發展,盡快結束目前的發展階段,充分尊重個人權利,才能真正從根源上解決保險銷售誤導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