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教育培訓 - 失業人員的就業培訓

失業人員的就業培訓

法律主觀性:

失業人員參加就業培訓的規定主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規定,失業人員在失業壹定期限內,可以向當地街道、居委會、村委會等基層辦事處申請就業援助,申請成功後會安排就業培訓。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第四十九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鼓勵和支持開展就業培訓,幫助失業人員提高職業技能,增強就業能力和創業能力。參加就業培訓的失業人員,按照有關規定享受政府培訓補貼。《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第五十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有效措施,組織和引導進城就業的農村勞動力參加技能培訓,鼓勵各類培訓機構為進城就業的農村勞動力提供技能培訓,增強其就業能力和創業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