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參加護理學術會議、講座等。按繼續護理教育規定,或者可以買信用卡學習繼續護理教育的知識,獲得學分。
2、護理人員必須按規定每兩年註冊壹次,醫學教育學分不得低於25分(其中壹類學分不得低於5分)。
根據衛生部2000年2月28日頒布的《繼續醫學教育條例(試行)》,65438+:
繼續醫學教育實行學分制,繼續醫學教育對象每年參加繼續醫學教育活動,獲得的學分不少於25學分。繼續醫學教育的對象包括醫生、護士和醫學技術人員等。壹類需要十分,另壹類需要十五分。所以醫生、護士和其他醫務人員每年都需要繼續醫學教育學分!護士每五年註冊壹次。
竣工證書的概念:
學生在校成績不及格,達不到畢業資格,或其學習機構不具備頒發國家或地區教育機構認可的證書的能力,或學習按國家規定不應或不能頒發畢業證書。那麽學習機構在學生完成教學大綱規定的課程後出具的證明,說明他已經完成了課程。
具有學籍的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課程結束後,某壹科目成績達不到畢業要求或某壹方面達不到畢業要求的,頒發結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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