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積極生育支持政策體系基本建立,人口出生下降趨勢得到緩解,服務管理體系得到完善和優化,優生優育服務水平顯著提高。全市孕產婦死亡率、嬰兒死亡率、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分別控制在8/65438+萬、‰和‰以下。普遍托育服務體系建設加快,3歲以下嬰幼兒每千人擁有5個名額,政策支持體系、規範管理體系和服務供給體系基本建立。加強生育、育兒、教育、住房、醫保等方面的支持,大幅降低成本。出生人口性別比下降到110以下,人口數量、質量和結構逐步優化。
到2035年,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法規體系更加完善,生育水平更加適度,服務管理機制高效運行,人口結構進壹步改善。優生優育和幼兒教育服務水平與新時代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和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省水平相適應,人的全面發展取得更加明顯的實質性進步。
二、主要任務和措施
(壹)依法實施三孩生育政策。
1.取消社會撫養費等限制性措施。落實《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大力倡導適齡婚育,生育好孩子,依法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取消社會撫養費、再生育審批及相關處罰。家庭、學校、就業、信貸等。與個人生育情況完全無關。依法依規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促進相關惠民政策與生育政策的有效銜接。(牽頭部門:市衛生健康委,責任部門: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2.提高生育信息服務水平。實行網上出生登記,遠程管理。推進出生醫學證明、兒童預防接種、戶籍登記、醫保參保、社保卡申領等“出生壹件事”聯合辦理。(牽頭部門:市衛生健康委,責任部門:市公安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醫保局、市大數據局)
3.加強人口發展規劃研究和人口監測體系建設。重視區域中長期人口發展規劃的研究,不斷優化全市人口空間布局。實施生命登記管理制度和人口預測預警制度,完善人口長期均衡發展指標體系和覆蓋全人口、全生命周期的人口監測體系。依托濟南壹體化大數據平臺,按照政策法規要求,整合、享受、動態更新教育、公安、民政、衛生健康、醫保、社保、統計等人口服務基礎信息。(牽頭部門:市發改委、市衛生健康委,責任部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統計局、市醫保局、市大數據局)
(B)提高產前和產後保健服務水平
4.完善優生優育的整體服務。繼續落實妊娠風險防範、高危孕婦項目管理、重癥監護、死亡病例報告、母嬰安全約談通報五項制度,堅持高危妊娠“周報告、月通報”制度,依托濟南市婦幼保健信息管理系統,構建“互聯網加母嬰安全”服務模式。落實市、區縣三級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中心責任,加強壹體化護理協同救治。推動全市婦幼保健機構高標準建設和高質量發展。平陰縣、商河縣婦幼保健院達到二級甲等標準,婦女兒童健康指標持續改善。加強出生缺陷綜合防治,完善出生缺陷防控網絡,實施三級預防措施,推進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和婚姻登記壹站式服務,規範產前篩查、產前診斷和新生兒疾病篩查,完善篩查、診斷、基本醫療和康復救助機制。(牽頭部門:市衛生健康委,責任部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民政局)
5.提高兒童健康服務質量。實施健康兒童行動計劃,規範0-6歲兒童健康管理,開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兒童保健門診和預防接種門診標準化建設。積極推進智能預防接種門診建設。2025年,全市智能預防接種門診建成率將達到100%。開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兒童保健門診標準化建設,加強兒童營養、心理行為異常等危險因素和疾病的篩查、診斷和幹預,重點開展降低兒童貧血患病率、“小鐵人”、眼保健和視力檢查、學齡前兒童加氟防齲等專項行動。做好兒童基本醫療保障工作,推進優質兒科醫療資源下沈,建設婦幼友好醫院、兒童友好醫院,實施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牽頭部門:市衛生健康委,責任部門:市婦聯、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計生協)
6.優化生殖健康服務。擴大分娩鎮痛試點,規範相關診療行為。推動醫療機構通過健康教育、心理咨詢、中醫藥服務、藥物手術和輔助生殖技術等提高不孕癥防治水平。加強生育咨詢指導,預防和減少非意願妊娠,做好人工流產後的護理工作。嚴厲打擊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行為。落實綜合防控措施,促進消除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嬰傳播。(牽頭部門:市衛生健康委,責任部門:市婦聯、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市計生協)
(3)完善普惠性托兒服務體系。
7.推進托幼服務設施規劃布局。以“壹老壹少”為重點,加強基層養老助老服務體系和能力建設。編制《濟南市托幼服務設施專項規劃(2022-2035年)》,制定推進普惠性托幼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將托幼服務設施納入我市居住公共服務設施配置指標,納入15分鐘生活圈專項規劃,在實施規劃、管理、建設中嚴格執行,並按要求無償移交各縣(功能區,下同)衛生部門。城市新建住宅區配套建設的托幼服務設施應當與住宅同步驗收交付使用。老城區和已建城市居住區未規劃建設托幼機構,或者已建托幼機構不能滿足服務需求的,采取補建、改建、購買、置換、租賃等方式解決。(牽頭部門:市衛生健康委,責任部門:市民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8.完善嬰幼兒護理服務支持政策。完善配套政策,建立工作機制,制定整體解決方案。對經衛生部門依法備案並達到相關標準的托幼機構,給予壹次性經營補助5萬元。鼓勵社會資本進入托幼領域,探索設立托幼服務發展產業引導基金,給予引導資金支持。嬰幼兒體檢免費,具體辦法由各區縣制定。托幼服務機構用水、用電、用氣、用熱按照居民生活價格執行。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招收2至3歲幼兒。公辦和普惠性民辦托幼服務機構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收費標準由發展改革部門會同衛生等有關部門制定。推動職業院校和家政企業培養育嬰師人才,逐步依法實施從業人員職業資格準入制度。發展智慧育兒等新業態,培育濟南育兒服務業特色品牌。(牽頭部門:市衛生健康委,責任部門: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9.豐富托幼服務形式。用好中央和省級預算內投入普惠性托兒服務建設的資金,推進普惠性托兒服務建設。支持有條件的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區為職工和居民提供托幼服務。公共場所和女職工較多的用人單位要配備母嬰設施,加強醫院、超市、車站、學校等場所工會“母親小屋”建設,為女職工提供方便、溫馨、安全的哺乳場所。發展家庭式托幼點,構建社區、機構、家庭“三位壹體”托幼服務模式。支持代際照料、家庭互助、家政企業等照料模式,拓展托幼服務。(牽頭部門:市衛生健康委,責任部門:市總工會、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計生協)
10.完善監督管理機制。提供托兒所服務的機構主要負責嬰兒的安全和健康。完善托育服務機構備案、公示和評估制度,加強監督管理,完善機構關閉等特殊情況應急機制,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加強托育服務機構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牽頭部門:市衛生健康委,責任部門:市發改委、市公安局、民政局、市應急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隊)
(四)構建多元化支持體系
11.加強生育政策支持。符合政策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65,438+058天產假,配偶享受不少於65,438+05天陪產假,3歲以下嬰兒父母享受不少於65,438+00天育兒假。完善假日用工成本分擔機制。國家規定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按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執行。產假、陪產假、育兒假視同出勤,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將產假、陪產假、育嬰假及相關福利落實情況納入濟南市勞動關系和諧企業評價,積極引導企業落實《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相關規定。加強執法檢查,確保企業女職工生育待遇得到保障。(牽頭部門:市衛生健康委,責任部門:市財政局、市醫保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市婦聯)
12.加強養育成本支持。落實國家3歲以下嬰幼兒護理費用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2023年6月65438+10月1日以後出生的二孩、三孩家庭,本市戶籍符合生育政策的,每月給予600元的育兒津貼,對低保、特困供養人員和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孕婦,每月給予200元的育兒津貼,直至子女滿3周歲。按照普惠性指導價,對3歲以下嬰幼兒的備案和托養服務機構,按實際接收兒童人數給予托養費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400元。(牽頭部門:市衛生健康委,責任部門: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
13.加強對教育資源的支持。對政策規定生育兩個或三個子女的家庭的子女,根據入學子女的實際情況和家庭意願,協調支持符合入學條件的同壹家庭不同年齡段子女在同壹學區入學。落實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殘兒童學前教育資助制度,鼓勵優先確保3個孩子進入普惠性幼兒園。完善教育集團化、城鄉統籌發展等辦學機制,促進義務教育均衡高質量發展,多辦“家門口的好學校”。(牽頭部門:市教育局,責任部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民政局、市殘聯)
14.加強住房保障支持。符合公租房申請條件的未成年人政策生育兩個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優先申請公租房;如因家庭人口增加、就業、子女上學等需要更換公租房的。,根據住房情況實行常態化申請、統壹更換;符合租賃住房補貼申請條件,提高保障面積標準,每多生壹個孩子,保障面積標準增加15平方米。按照國家政策,生育二孩的繳存職工家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家庭壹人最高可貸額度提高到60萬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家庭兩人及以上最高可貸額度提高到90萬元;生育三個子女的職工家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壹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家庭最高可貸額度提高到60萬元,兩人及以上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家庭最高可貸額度提高到654.38+0萬元。在我市無自有住房、租賃住房的二孩及以上家庭,可按實際租金支出提取住房公積金。(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濟南住房公積金中心按職責分工實施)
15.加強醫保政策支持。居民醫保參保人員住院分娩醫療費用實行定額支付,標準為3000元。職工生育保險參保人員在醫療保險政策範圍內住院分娩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為100%。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女職工可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醫保政策範圍內住院分娩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為50%。在現有基礎上,將少兒住院醫療保險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2023年6月65438+10月1日以後出生的二孩、三孩,自出生之日起六個月內參加我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登記年度個人繳費部分由財政全額補助;其祖父母在我市參加長期護理保險的,每年個人繳費部分由財政全額補貼。(牽頭部門:市醫保局,責任部門: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
(五)加快建設有利於生育的環境。
16.保護就業婦女的合法權益。完善就業性別歧視面試機制,促進女性平等就業。監督用人單位對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給予特殊勞動保護。為因生育而中斷就業的婦女提供再就業培訓服務。加強對員工子女寒暑假的關愛服務,解決他們的後顧之憂。(牽頭部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責任部門:市總工會、市婦聯、市教育局)
17.鼓勵和支持科技創新。認真落實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進壹步加大對優生相關科研項目的支持和保障。積極推薦已生育的女性科研人員申請國家和省級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支持其承擔市級以上各類科技項目。支持婦幼健康、優生優育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等各類科技創新平臺建設,落實科技合作、人才引進、成果轉化等相關支持政策。女科研人員在孕期和哺乳期承擔的科研項目的驗收,可根據實際情況推遲1年。(牽頭部門:市科技局,責任部門:市衛生健康委、市婦聯)
18.增加婚戀指導服務。利用“青春濟南”青年服務綜合雲平臺,持續打造陣地有形、服務常態化的“青春團”青年社會服務品牌,有效拓寬青年交流渠道,加強部門聯動和線上線下融合,開展有針對性、個性化的青年婚戀交友服務。建立婚姻家庭咨詢室和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搭建婚戀交友平臺,打通服務單身青年婚戀需求的“最後壹公裏”,開展“年輕健康”未婚青年生殖健康教育,加強婚姻家庭和生育教育指導。加強新型婚育文化建設,在尊重家庭自主生育權利的前提下,強化生育的社會價值,形成重視婚育、積極婚育、適當婚育、優生優育、文明婚育的婚育觀念和家庭觀念,積極參與青年友好城市創建,緩解社會焦慮,提振生育意願。(牽頭部門:團市委,責任部門:民政局、市總工會、市計生協)
(六)切實保障計劃生育權益。
19.維護計劃生育家庭的合法權益。對普遍兩孩政策調整前生育兩個女兒的獨生子女家庭和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繼續執行現有獎勵扶助制度和優惠政策。落實企業退休職工獨生子女父母高齡補貼政策實施機制。落實獨生子女父母護理假。(牽頭部門:市衛生健康委,責任部門: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市工信局、市國資委)
20.加大計劃生育家庭救助力度。落實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動態調整扶助標準。實行壹次性救助制度和住院護理補貼保險制度。對符合條件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成員,落實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障相關政策;優先安排入住公辦養老機構,享受免費或低價護理服務,全面落實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失能半失能老人每人每月1.5萬元和1.0萬元的補貼政策;落實每人每月450元設立家庭養老床位的補助政策。將符合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經濟困難老年人補貼、殘疾人救助等條件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成員,及時納入相應的救助範圍和關愛服務體系。對住房困難的,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科學指導生育,對確實需要實施輔助生殖技術的,給予必要的幫助。(牽頭部門:市衛生健康委,責任部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醫保局、市殘聯、市計生協)
21.完善全方位幫扶關懷工作機制。通過公開招標,支持符合條件的社會組織接受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委托,為其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入住養老機構、醫療等法律代理等服務。深入開展“暖心行動”,每年在各區縣建設1-3個管理規範、活動頻繁的“暖心家園”,直至街道(鎮)全覆蓋。建立定期就診制度,實現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聯系制度、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和優先便民醫療服務全覆蓋。建立的計劃生育公益金或人口關愛基金主要用於幫助計劃生育特殊家庭,促進家庭健康、和諧、幸福。(牽頭部門:市衛生健康委,責任部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計生協)
第三,保障措施
(1)完善領導機制。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切實加強領導,堅持壹把手親自抓、負總責,堅持和完善目標管理責任制。完善各級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工作機制,明確單位責任,完善部門合作,加強政策銜接和信息共享。各區縣黨委、政府要按照本實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實施措施並抓好落實,每年向市委、市政府報告本區縣人口工作情況。(牽頭部門: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責任部門:市委體改辦、市衛健委)
(2)動員社會參與。加強政府和社會的協同治理,在促進人口發展、家庭建設、生育支持和關愛空巢老人、留守婦女兒童等方面積極發揮重要作用。加快兒童友好城市建設,推動實施《濟南市兒童友好城市建設規劃》,在社會政策、公共服務、權益保障、成長空間、發展環境、產業發展、開放包容七個方面實現新提升。充分發揮計劃生育協會的作用,加強計劃生育協會的組織網絡和服務能力建設,做好宣傳教育、生殖健康咨詢服務、優生優育指導、計劃生育救助、權益保護、家庭健康促進等工作。建立優生優育指導中心(站)、親子小屋、家庭健康服務中心等陣地,開展宣傳和服務活動。鼓勵社會組織和誌願者開展普及健康知識、嬰幼兒護理服務、維護婦女兒童權益等公益活動。積極參與大力發展城市建設的活動。(牽頭部門:市衛生健康委,責任部門:市發改委、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計生協)
(3)強化基層基礎。深入整合農村公共衛生、人口和計劃生育、老齡服務等工作。完善村規民約動態修訂機制,豐富生育保健、優生優育、家庭健康、文明婚育等內容。加強服務隊伍培訓和能力提升,統籌解決村(社區)服務人員報酬和養老保障問題,確保基層有主任、有幹事、有錢。(牽頭部門:市衛生健康委,責任部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計生協)
(4)加強宣傳引導。發揮主流媒體和新媒體優勢,加強人口形勢和生育政策宣傳解讀,及時妥善回應社會關切。加強家風建設,建設新型婚育文化。加強社會主義法治和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的宣傳,為積極實施三孩生育政策營造良好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