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大宣傳力度,優化征集工作的外部環境。
在稅收征收初期,我會針對壹些企事業單位對繳納工會經費政策不清楚,對稅收征收工作不了解的情況,在啟動之初開展宣傳工作。如今,稅收征收工作逐漸被基層了解和認可,基本進入常態化運作的軌道。但是,隨著工會經費收繳率的提高和收繳面積的逐步擴大,工會組織越來越受到社會的關註。因此,現階段還應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工具,更加全面系統地宣傳工人階級和工會組織在新時期的地位和作用,宣傳工會經費的使用方向和績效,讓廣大繳費單位和有關部門了解和認識工會經費稅收征收的合法性和必要性,爭取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從而有效優化征收工作的外部環境。目前,新壹輪稅收征管宣傳正在全市全面鋪開。
2、積極協調催收部門,掌握催收工作的主動權。
委托稅務收取工會經費後,作為委托方的工會組織不能簡單地“委托”或“坐享其成”,而應更加主動、積極地加強與地稅部門的溝通和聯系。目前,我協會已與當地稅務部門建立了較為成熟的工作聯系機制。在與長沙市地稅局定期交流討論的同時,我們還與基層稅務機關建立了科室、小組的定期聯系,及時了解工會經費的收繳進展情況,收集各級地方稅務機關和壹線稅務管理人員在收繳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積極尋求最直接有效的解決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