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社會組織的名義創辦學校,該社會組織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以個人名義辦學,發起人提出法定代表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辦學經費的財務要求:
學校固定資產應達到20萬元以上,註冊資本最低不低於65438+萬元。
三、申請材料:
1,《關於申辦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的請示》復印件;
2、《民辦職業培訓學校審批表》壹式三份;
3.發起人資格證書復印件(含組織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4.法定機構出具的固定資產評估和註冊資本驗資報告及證明復印件;
5.辦學場所權屬證明復印件(租賃的,應當出具租賃權屬證明並提供租賃合同),職業培訓場所面積達到300㎡以上;
6.提供主要設施設備清單及相應的設備采購發票復印件;
7、學校章程、發展規劃和各項管理制度;
8.與培訓職業(工種)相對應的教學(培訓)計劃、大剛和教材;
9.校長、教學管理人員和職業指導人員;提供職稱(資格)證書、學歷證書及相關工作經歷復印件、聘用協議。
10,教職工花名冊;提供身份證、職稱(資格)證書、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聘用協議復印件。
擴展數據:
以《北京市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設立管理條例》為例,舉辦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壹)舉辦者應當是國家機關以外的社會團體或者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個人。
(二)擬任職的非學歷教育機構校長年齡不超過70周歲,身體健康,能專職主持日常工作,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者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具有5年以上相關教育教學經歷。
(三)有穩定的辦學資金來源,註冊資本不低於50萬元(其中20萬元為創業資金)。
(四)具有能夠滿足教學需要的相對穩定的校址和教學場所,校舍建築面積不低於500平方米,其中教學面積不低於80%。房屋產權清晰,租賃期或使用期不少於3年,適合辦學,無安全隱患。住宅樓和地下室不得作為辦學場所。教室和辦公室應該在壹個地方。
(五)舉辦計算機專業培訓應擁有不少於40臺較新的計算機;舉辦其他專業培訓應當具備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的教學設備和場所;有壹定數量的圖書資料。
參考資料:
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政府-北京市民辦教育培訓機構辦學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