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培訓課程指導綱要(義務教育階段語文、數學、化學教學)》的主要特點是什麽?
標準涵蓋義務教育階段教師道德修養、班級管理、學習與發展、學科教學等15個學科領域的18項標準,學前教育階段教師幼兒研究與支持、幼兒保育與教育等4個學科領域的4項標準,共22項標準。它的確定進壹步規範和指導了五年周期教師異地培訓的實施。指導各地對教師教育教學能力進行科學診斷,設置有針對性的培訓課程,確保按需培訓;推動各地根據教師專業成長規律系統設計培訓課程,不斷提升教師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推動各地遵循教師培訓特點,創新培訓模式,提高培訓實效;探索建立教師培訓學分結構體系,為實施教師培訓學分管理奠定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