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不斷提高稅務代理從業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培養壹批適應稅務代理發展的高素質人才,特制定以下學習制度:
壹,
正規學校教育
1,事務所鼓勵員工參加學歷教育。
2.參加學歷教育的員工原則上要求在業余時間兼職。想學習的員工要選擇相應的專業,由我提出申請,報院領導批準。面授輔導、考前復習、考試時間和工作時間有沖突的,要辦理請假手續,先用節假日沖抵,超出部分按事假處理。學習費用壹般都是員工自己出。畢業後由事務所給予壹次性獎勵或憑畢業證報銷相關費用,獎勵標準由事務所根據自身經濟情況確定。
3.事務所根據業務發展需要,送員工到大專院校深造,支付基本工資,報銷相關學習費用。如果員工要求全日制學習,經其領導批準,他/她將被停薪留職,費用自理。
4.員工未經領導同意申請或參加業余學歷教育,因事假占用工作時間,學習費用自理。
第二,
資格和職稱考試
1、
本所鼓勵符合報名條件的員工參加註冊稅務師、註冊會計師等相關專業職稱的資格考試。
2、職業資格、職稱考試和考前輔導培訓時間做出勤快處理,考前給予壹定的復習時間。
3.凡考核合格者,報銷報名費、考試費、差旅費、住宿費,事務所給予適當物質獎勵。
第三,
後續教育和培訓
事務所應認真執行《註冊稅務師後續教育培訓暫行辦法》,分期安排註冊稅務師,相關費用應予報銷。註冊稅務師回到所後,要向所領導匯報學習收獲,並對所內員工進行指導。
第四,
政治和專業學習
1、
學習時間。妳每個月要學習政商不少於1天。
2、
學習內容。政治上主要學習中央、省、市有關會議和文件精神;在業務方面,主要學習稅收法律法規政策、財務管理、會計及相關法律知識。
3、
學習方法。平時利用業余時間分散學習,學習日組織集中學習,采取傳達文件、聽課、聯系實際討論等方法。
4、
組織考試。考核結果可以作為員工年度考核的依據之壹。
5、
學習要求。壹般來說,學習日不安排業務工作,全體員工積極參與,集中思想,集中精力,認真學習,認真思考,結合實際認真學習討論。
主任辦公會議制度
為了提高決策的民主性、科學性和正確性,從行業的實際情況出發,建立主任辦公會議制度。
壹.與會者
領導和部門(分支機構)負責人。
第二,
會議內容
1.研究和執行股東會(合夥人)和董事會的各項決定和決議;
2.匯報和交流日常行政管理和業務發展進度,安排和部署業務工作計劃;
3、研究提出員工薪酬福利方案;
4、研究提出對員工的獎懲意見;
5.研究解決實踐過程中出現或遇到的各種情況和問題,協調解決內外各種矛盾;
6.研究決定業務發展規劃和實施辦法;
7.其他重要問題。
第三,
程序原則及其他
1.會議以民主集中制為原則,主持人根據多數與會人員的意見對相關事項進行集中決策。
2、會議壹般每月召開壹次,由主任(或主任授權的其他人)主持,特殊情況立即召集。
3.會議應有專人記錄備查。
稅務代理從業人員文明服務用語及服務禁忌
壹、文明服務用語:
請1;
2.妳好,請坐;
3.請稍等片刻;
4.請多指教;
5.不好意思;
6.請;
7.謝謝大家;
8、沒關系;
9.再見,歡迎下次;
10,有什麽事嗎?
11,抱歉讓妳久等了;
12,不好意思麻煩妳跑幾趟;
13,您的XX項有誤,請重新填寫,謝謝;
14,對不起,電腦出故障了,請稍等;
15,非常抱歉,因為XX原因,您所請求的暫時無法解決,請見諒;
16,不好意思,妳要做的事情需要補充XX信息。請補上。謝謝妳的合作。
二、服務禁忌:
1,不知道;
2.我不知道;
3.不歸我負責;
4.我沒告訴妳嗎?為什麽這麽問?
5.妳沒看見我正忙著嗎?
6、急什麽,等著;
7、電腦故障,無法處理;
8.我解決不了;
9、不在這裏,去那裏;
10,誰叫妳明天回來這麽晚;
11,怎麽這麽晚,大家都下班了;
12,有問題找領導;
13,我的態度就是這樣,妳能怎麽辦;
14,我沒空;
15,還沒上班。
註冊稅務師獎懲制度
第壹條為了規範稅務代理行為,充分發揮註冊稅務師在稅務代理活動中的作用,
明確註冊稅務師的職責,提高其在稅務代理工作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根據《註冊稅務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事務所可以從自有“事業發展基金”中提取壹定比例的資金,作為註冊稅務師獎勵基金。
第三條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註冊稅務師,酌情給予獎勵:
1,為事務所管理改革、開拓業務渠道、提高執業質量做出重大貢獻者;
2.在涉外服務和具體實踐中做出突出成績的人員。
第四條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註冊稅務師,酌情給予獎勵:
1.在接待和工作期間,具有良好的服務(工作)態度,在社會上為事務所創造了優秀影響的人員;
2、發現質量事故苗頭,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重大質量事故發生;
3、提出合理化建議,並經實踐取得顯著成效。
第五條註冊稅務師未按照委托代理協議的規定進行代理,或者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進行代理,受到縣級以上稅務管理機關有關規定處罰的,事務所應當立即暫停執業,並及時報告省級註冊稅務師管理中心進行相應處理。
第六條註冊稅務師從事稅務代理活動觸犯刑律,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罰,並由事務所予以解聘。
稅務代理檔案管理系統
第壹章
通則
第壹條為加強稅務代理人檔案管理,提高代理工作質量和效率,防範職業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稅務師事務所檔案是指稅務師事務所工作中形成的各類稅務代理工作底稿和涉稅文件;業務活動的錄像、錄音、照片等資料和其他檔案,如事務所會計賬簿等會計資料,各出版社和各級稅務機關匯編的圖書資料等。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檔案管理,是指對上述檔案進行分類、編號、整理、收集、查閱和利用的具體規定。
第四條檔案所有權屬於稅務機關。查閱檔案必須經事務所有關人員批準,並按規定辦理查閱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