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與考核管理規定》
第九條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接受與其從事的特種作業相應的安全技術理論培訓和實踐培訓。
取得職業高中、技工學校、中專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從事與其專業相應的特種作業。經考試發證機關批準,可免於相關專業的培訓。
跨省、自治區、直轄市作業的特種作業人員,可以在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就業地參加培訓。
第十條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以自主培訓為主,也可以委托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機構進行培訓。
不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委托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機構進行培訓。
生產經營單位委托其他機構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的,由該單位負責保證安全技術培訓。
(1)申請條件
1,年齡18以上,男60以下,女55以下;
2、初中學歷(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身體健康(在鎮級以上醫院體檢),無妨礙本工種工作的疾病和身體缺陷;
4.有相應應用項目的工作經驗;
5、具有相應的安全技術知識和技能;
6.符合相關安全技術規範規定的其他要求。
(2)處理信息
身份證復印件,壹寸紅底照片三張,工作證明壹份。
按照《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與考核管理規定》
第十三條參加特種作業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當填寫考試申請表,由申請人或者申請人所在單位持學歷證書或者培訓機構出具的培訓證書向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者就業所在地的考試發證機關或者其委托的單位提出申請。
審查發證機關或其委托單位收到申請後,應在60日內組織審查。
特種作業資格考試包括安全技術理論考試和實際操作考試兩部分。考試不合格者允許補考1次。如果補考仍不合格,重新參加相應的安全技術培訓。
註:特種作業人員應在證書註明的復審期限屆滿前3個月向復審機構提出申請,逾期證書自動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