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條例》。申請培訓許可應當符合當地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制定的行業發展規劃、交通部頒布的開業條件和《汽車駕駛員培訓行業管理辦法》的規定,按照申請、立項、籌建、考試、發證的程序進行。申請參加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的,必須向持有培訓許可證的培訓經營者報名。申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的人員,應當符合下列身體條件: (壹)申請大型客車、貨車、無軌電車駕駛員培訓的,身高不低於155cm;申請其他車輛培訓的,身高不低於150cm;(2)雙眼視力不低於標準視力表4.9(允許矯正);(3)無紅綠色盲;從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學的人員,必須向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申請教師許可證。
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應當使用符合標準、取得號牌、有統壹標識的教學車輛。教學車輛的統壹標識由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制定並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