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壹級開發可由土地儲備機構牽頭,負責籌集資金、辦理規劃、項目審批、征地拆遷和大型市政建設,並組織實施。在這種情況下,開發企業僅作為土地儲備機構的受托人,具體進行壹級開發相關事務,開發企業的管理費(利潤率)為開發成本的2%。
如開發企業負責資金籌集、規劃、項目審批、征地拆遷、大型市政建設等。,並組織實施,利潤率為開發成本的8%。
壹級土地開發業務的特點
*資本密集型。壹級土地開發業務是資金密集型業務,資金需求往往達到幾億元或幾十億元。
*融資困難。從事壹級開發的企業大多是為了項目而成立的項目公司,融資難度大。原因如下:(1)企業成立時間短,缺乏經營業績,市場信譽和銀行信用尚未建立;(2)企業缺乏固定資產或其他有效財產作為融資抵押物。壹級開發階段,土地使用權不歸開發企業所有,企業不能用於抵押融資;(3)受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影響,銀行對房地產行業包括土地壹級開發的貸款處於收縮狀態。中國人民銀行121號文件明確規定“嚴格控制土地儲備貸款的發放”,這使得各類土地壹級開發商從銀行獲得資金支持的難度加大。(4)缺乏債券、股票上市等直接融資渠道。
*需求穩定。土地是資源性商品,也是房地產產業鏈的前端環節。然而,土地的稀缺性與社會需求增長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這將使土地長期處於增值過程中。土地加工交易壹級開發業務基本不存在價值風險,流動性風險相對較小。
*土地壹級開發流程簡單,對應的資金路線圖清晰。現金流方面,資金主要用於征地拆遷、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等相關費用。因為征地拆遷市政等子市場相對成熟透明,法律政策體系相對完備。所以壹級開發的流程和成本是可以控制的,可以提前做壹個比較準確的預算。8%的開發利潤基本有政策保障。上述特征決定了土地壹級開發和房地產二級開發具有不同的風險收益特征,是壹項風險低、收益穩定的業務。
*土地壹級開發業務的發展方向是政府主導,市場化運作。從相關政策的演變來看,政府逐漸從市場的直接參與者轉變為規則制定者和行業監管者,通過培育市場主體和加強市場監管來促進土地市場的發展。從規劃的制定到土地供應的規劃管理、土地入市的管理,都體現了政府的主導作用。同時,政府也在積極培育合格的市場主體,維持適度競爭。
*土地壹級開發業務的發展方向是培育市場化的土地壹級開發主體,實行市場準入制度。
《北京市土地儲備和壹級開發管理暫行辦法》第四條規定,“土地儲備開發堅持政府主導、市場化運作的原則,可以通過招標方式,由土地儲備機構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未來只有誠信、有實力的開發企業才能經營土地壹級開發,市場準入門檻的提高將進壹步提升土地壹級開發企業的整體素質,降低融資風險。
近日,北京市土地壹級開發招標政策獲批,即將正式實施,這意味著北京市土地壹級開發將進入更加市場化、透明化的運作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