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建築圍護
①柵欄。
1.房屋建築工程、施工期在半年以上的市政工程、水利工程和建築物、構築物的拆除工程應當用圍墻封閉。
2.統壹采用18cm厚磚墻,高2m,有壓頂。
3.應鋪設基腳和墻柱,基腳埋深不小於50厘米,墻柱間距不超過3米,墻柱與墻的連接應牢固、安全、可靠。
4.外墻要打磨美化,鼓勵建築工程采用特色造型和綠色外墻。
5.在墻體上設置商業廣告和公益廣告的,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和《廣州市戶外廣告和招牌管理辦法》。
(2)圍板。
1.施工期不足半年且超過15天的市政工程、水務工程和拆除工程,應采用圍板進行圍護。
2.采用輕鋼框架鋁扣板(壓型板)或裝配式雙面彩鋼夾芯板(板房板),高度1.8m,圍板采用角鋼支撐,通過c型鋼柱與地面固結,鋼柱間距不大於3.3m..
3.統壹用20cm高,18cm厚的磚墻圍起腳線,防止泥漿和雜物從圍板中漏出。
4.支柱、支架和弧形彩色壓型鋼板的連接必須牢固、安全、可靠,圍板顏色壹致。
5.靠近機動車道的圍擋應設置成品鑄鐵或鋼制防撞欄,夜間應根據相關交通法規設置反光警示標誌。
(3)密扣式鋼柵欄(鐵馬)。
施工工期小於15天的市政工程和水工程,應采用標準的密貼式鋼圍欄(鐵馬)進行圍擋。
二、工地進出大門
(壹)工地大門和門柱應牢固美觀,高度不應低於2米,寬度不應低於5米。
(2)大門所用材料應與圍欄和圍擋相適應,大門應有企業標識。
三、現場管理
(壹)施工現場應采取以下硬底化措施。
1.施工現場的內外通道、臨時設施的室內地面、材料堆放場、鋼筋加工場、倉庫地面應澆築厚度不小於20 cm、強度不小於C15的混凝土進行硬底。
2.施工現場裸露3個月以上的土地,應當采取綠化措施;裸露土地不足3個月的,應當采取覆蓋、壓實、灑水等抑塵措施。
(2)施工現場設置的臨時設施(辦公室、宿舍、廚房、廁所、臨時水電設施、倉庫)應統壹采用整體預制活動房或磚房。
現場使用的整體預制活動房應有產品合格證。磚砌臨建統壹使用磚墻和鋅鐵瓦,墻體內外粉刷,屋頂加強防臺風。
(三)施工現場應有循環幹道,並保持暢通,不得堆放構件和材料,道路應平整堅實,無大面積積水。機動車道的寬度不應小於3.5米,外側應設置排水溝。
(4)施工現場車輛出入口應設置長方形洗車場和沈澱池,四周設寬30厘米、深40厘米的溝槽,配備高壓沖洗水槍,離開施工現場的機動車輛應沖洗幹凈後方可駛出。對於沒有洗車設施的市政、管道工程,施工單位應使用移動沖洗設備對現場車輛進行沖洗,並安排工人進行清洗。
(五)設置排水管(管)網,保證排水暢通。工程施工產生的廢水、泥漿應通過長水箱或管道流入現場集水池進行統壹沈澱處理,不得隨意排放和汙染施工區外。
(六)安全網平整、連接緊密、整潔美觀,不得遺漏或掉落。拆除工程使用的立面圍欄應防塵,顏色應與周圍環境相協調。
(七)現場封閉管理。
1.出入口要有專職門衛人員和門衛管理制度,有效發揮門衛作用。
2.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應佩戴“建築工程安全卡”等工卡,工卡佩戴整齊。
(八)不得在批準的市政道路建設範圍內設置辦公場所、宿舍等設施。
第四,生活設施
(1)生活區應配備以下設施:茶水間、洗臉盆和淋浴間、抽水馬桶或移動廁所、封閉式垃圾容器等。夏季施工期間,應配置茶水亭、茶水桶等防暑降溫設備設施。
(2)廚房。
1.施工現場設置集體廚房的,應當遠離建築物、作業場所、汙水溝等汙染源。廚房要求通風衛生,要經常保持清潔。生熟間要分開。內墻要鋪2米高的白瓷面磚,其余要找平掃白。廚房的竈臺、工作臺等設施和賣米窗口內外的窗臺也要鋪上白瓷瓷磚。門窗洞口應設置紗窗,地面排水良好。
2 .食堂建築、食堂衛生必須符合相關衛生要求。比如廚師必須有衛生防疫部門出具的體檢證明,生熟分開存放,食堂的炊事人員要穿白色工作服,食堂要定期檢查。
3.食堂應懸掛在明顯的地方,並將衛生責任制落實到人。
(3)宿舍。
1.應防潮、通風、采光,人均床位面積不小於1.7平方米,並適當分隔。
2.每25人應設置壹個直通出入口,主要通道寬度不小於1.2m..
3.15人以上居住的宿舍門寬度不小於1.2m..
4.男女宿舍和浴室應能滿足施工高峰期的需要。
5.工人宿舍內部設施應整潔幹凈,生活用品應統壹存放。
6.宿舍要有管理制度,治安、防火、衛生管理責任人要落實。
(4)廁所。
1.應當設置洗手池、自動沖廁設備和化糞池,禁止將糞便直接排入下水道和河流。
2.內墻裙應鋪設白瓷瓷磚,高度為1.5m,廁所底部和側面鋪設白瓷瓷磚,地面和蹲臺用水泥漿抹平。
3.廁所要有專人打掃,定時噴灑,無異味,保持清潔衛生。
五、施工現場標牌
(壹)施工現場入口應整潔並有明顯的“五牌壹圖”:
工程概述卡;管理人員名單和監督電話卡;防火卡;安全生產卡;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現場總平面圖。
(二)標牌制作、標準懸掛應規範整齊,字體工整。
(三)施工現場應設立讀報欄、黑板報等宣傳園地,豐富學習內容,表揚好人好事。
六、噪聲汙染控制
(壹)在城市行政街和城市噪聲控制範圍內的建築、裝修、市政工程、拆遷施工現場,使用各種鉆孔機、鉆孔機、攪拌機、推土機、挖掘機、絞車、振蕩器、電鋸、刨床、電鋸、風動機等施工機械造成環境噪聲汙染的,除搶修和搶險工程外,作業時間限於6時至22時。
(2)混凝土泵、大型空壓機、柴油發電機等易產生噪聲的作業設備應盡可能設置在遠離施工現場居民區的地方,並在具有隔音功能的臨時房間和臨時工棚內作業。距離住宅、醫院、學校等建築物5米以內的施工現場,應當設置具有降噪功能的圍擋。
(三)需要進行爆破作業的,經公安機關批準後,在規定時間內進行。
七、粉塵汙染控制
(壹)施工現場放置散裝水泥、砂漿罐(倉)等儲存設備,設備所有者負責向散裝水泥管理機構提交登記表。
(2)施工現場土方集中堆放,100%覆蓋或固化。
(三)拆除工程必須采取灑水降塵措施。當氣象預報風速達到5級時,應停止拆除工程施工。渣土應當自拆除施工結束之日起3日內清除,並遵守拆除工程管理的有關規定。
八、醫療急救
(壹)500人以上的施工現場應當設置醫療室,其他施工現場必須設置有效的醫療急救箱。
(二)施工現場應有經過培訓合格的急救人員,懂得急救常識。
(3)為了保證勞動者的身體健康,在流行季節和平時要經常進行衛生防病的宣傳教育。
九、建築垃圾和生活垃圾處理
(壹)施工現場設置封閉式垃圾站,按照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關於垃圾分類管理的有關規定,實行垃圾分類存放。
(二)生活垃圾應及時清理,用容器運輸,並設專人管理。
(三)有毒有害物質不得就地焚燒,有毒有害物質的處置按有關規定辦理。
十、臨時建築工程、農民自建低層住宅等總投資低於30萬元或建築面積低於300平方米的小型工程的文明施工標準。
(a)采用藍色瓦楞紙板進行圍護,外立面采用綠色安全網保護。
(二)施工時間限於每天6時至22時。
(三)建築汙泥或者固體廢棄物的排放應當符合本市有關規定,運輸車輛駛離施工現場時應當沖洗幹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