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石市勞動就業管理局,電話:0714-6521021,地址:湖北省黃石市黃石港區黃石大道71號就業大廈。
黃石市黃石港區勞動就業管理局,電話:0714-6226000;0714-6222325,地址:湖北省黃石市黃石港區蕪湖路17號1棟。
黃石市黃石港區勞動就業管理局,電話:0714-6226000;0714-6222325,地址:湖北省黃石市黃石港區蕪湖路17號1棟。
擴展數據:
第三十二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未經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批準,擅自設立人才中介服務機構或者從事人才中介服務活動的,由縣級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門責令停業,處1萬元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可以並處違法所得3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得超過3萬元。
第三十三條人才中介服務機構違反本規定,擅自擴大許可經營範圍,未依法接受檢查或者提供虛假材料,或者未按照規定辦理許可變更手續的,由縣級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門給予警告,可以並處1萬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3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得超過3萬元。
第三十四條違反本條例,未經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批準,擅自從事人事代理業務的,由縣級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門責令立即停業,並處10000元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可以並處違法所得3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得超過3萬元;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
第三十五條人才中介服務機構違反本規定,超越經營許可範圍接受代理業務的,由縣級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門給予警告,限期改正,並處以10000元的罰款。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以民族、性別、宗教信仰為由拒絕錄用或者提高錄用標準,或者不招用人員,或者向應聘者收取費用或者以欺詐手段謀取非法利益的,由縣級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10000元罰款。
第三十七條個人違反本條例,給原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人才中介服務機構、廣告發布者發布虛假人才招聘廣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廣告法》第三十七條予以處罰。
人才中介服務機構超出許可的經營範圍發布廣告,廣告發布者超出許可的經營範圍或者無證為中介服務機構發布廣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以10000元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可以並處違法所得3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得超過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