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工復產防控措施通知
壹、市政建設工地復工生產條件
1.總體機制: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成立以主要負責人為第壹責任人的疫情防控專班,壓實責任,細化到工段、班組,明確各級責任人;制定完善應急處置預案和復工復產疫情防控預案。
2.人員管理:檢查並登記14天內每個員工的疫情相關信息。我提前壹天到村裏和社區報到,開證明。相關企業負責閉環運輸,建立個人健康檔案,做到壹人壹檔。非本地人員、重點控制區域人員、居家隔離和健康監護人員在啟封前不得進入企業和工地。重點村員工復工前7天內核酸檢測結果不少於7次為陰性。嚴格實施閉環管理,確保員工吃住在企業和工地。
3.環境管理:企業和工地要成立專門的消毒班,在當地防疫班的指導下對企業和工地進行全方位消毒。
4.防疫管理:企業和施工現場設置獨立觀察室,確定1-2名專職安全防疫人員,儲備14天的防疫物資。協助聯系醫院對口企業和工地,尋求協助和指導。
5.安全生產:對生產、生活設備進行檢修,重點檢查容易出現和容易出現安全隱患的工序和崗位,進行整改,制定安全生產崗前培訓計劃。
具備上述五項復工條件的企業,應向行業主管部門和管理單位提交《企業申請復工復產承諾書》,由行業主管部門和管理單位牽頭。聯合當地防疫專班現場驗收合格後,報縣建設市政工地批準,方可復工復產。行業主管部門和管理單位將復工復產企業名單報當地政府進行疫情防控雙重管理。
二、復工後的常態化防控措施
1,從業人員管理:企業和施工現場要嚴格落實戴口罩、量體溫、勤洗手、保持2米社交距離等個人日常防護措施;公共區域應設置測溫設備。如發現發熱、咳嗽等異常,應立即隔離進行抗原性檢測,並及時向當地疫情防控專班報告。
2.核酸檢測:企業、工地要實行全員每周雙檢核酸制度,要檢查登記,做到不漏壹人。
3.環境消毒滅菌:行業主管部門和管理單位共同組織當地疫情防控班,定期到企業現場進行消毒滅菌培訓和指導。企業和建築工地的生活辦公場所要開窗通風,每天至少進行兩次消毒滅菌。施工現場、生活區和辦公區應設置廢棄口罩收集容器。及時清理生活垃圾和建築垃圾,同時對生活垃圾進行消毒和消殺。
4.餐飲管理:企業和工地食堂分餐、分時段用餐,用餐者之間的距離不得小於2米,不允許面對面用餐。
5.車輛管理:外埠建材運輸車輛由相應企業提前三天向當地主管部門申報,由當地主管部門向相應縣級供應維修專班申報,嚴格實行外埠車輛“點對點”閉環管理,本地車輛“點對點”閉環管理。
商品混凝土企業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