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幹警是指司法局、法院、檢察院、監獄系統和公安機關的幹警。經過兩年的培訓,分配到相應的崗位,包括法官、檢察官(本科、研究生層次)、警察(大專、專科、治安警察、監獄警察、司法警察)。
政法幹警屬於公安,但狹義的政法幹警不包括在內。
政法幹警最大的區別就是工作部門是固定的,司法、法院、檢察院、監獄都是針對特定部門的。治安警察是社會治安的主體。
政法幹警考試後要在警校學習2年,拿到警校畢業證後去單位工作,壹般是定向招錄。考上後,上了2年學,畢業後去了壹個定向單位。
他也是公務員。
警察招錄是普通的公務員考試,錄取後會有新的警察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