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教育包括:政策教育、意識教育、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教育、安全技術教育、消防教育、自我保護教育等。安全教育和培訓是防止員工不安全行為的重要途徑。安全教育培訓的重要性,首先在於它能提高企業領導和職工做好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自覺性。
2.安全教育可分為領導幹部安全教育、總經理安全教育、新工人三級安全教育、轉崗安全教育等。領導幹部安全培訓教育加強企業領導幹部安全培訓教育,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安全生產的壹項重要措施。為督促建築施工企業落實主要領導安全生產責任制,建設部根據國務院文件精神,明確提出“建築施工企業法定代表人是本企業安全生產第壹責任人,項目經理是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第壹責任人”。明確了企業和項目兩個安全生產第壹責任人,具體落實了安全生產責任制。
3.新工人的三級安全教育:施工企業必須為每個員工建立員工勞動保護(安全)教育卡。教育卡應記錄包括三級安全教育和轉崗安全教育在內的教育和考核情況,並由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雙方簽字,作為企業和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信息記錄備查。公司安全教育根據建設部規定,公司級安全培訓和教育時間不得少於15學時。主要內容是: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和規程;企業及其上級部門(主管局、集團、總公司、辦公室等)頒發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目的、意義和任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
第三條國家安全工作應當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以政治安全為基礎,以經濟安全為基礎,以軍事、文化和社會安全為保障,以促進國際安全為依托,全方位維護國家安全,構建國家安全體系,走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
第四條堅持中國共產黨對國家安全工作的領導,建立集中統壹、高效權威的國家安全領導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