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購買產品40兒童藝術課程。26節課已上,14節課未上;
第二,事情的經過
1.購買課程前,課程顧問說費用隨時可以退,申請當天到賬,承諾退款只扣0.6%手續費和2%報名費。當時課程顧問只簽了“課程銷售協議”和“家長須知”,“收據”是我們交錢後賣給我們的。我們的名字也是課程顧問簽的,沒有被告知“收據”中有退款條款。按照常識,收據只是收據,所以我們沒有註意上面的條款。《銷售協議》上寫著“退款政策參照合同背面第九條”,但背面是空的。(現在售後說“收據”上的退款條款是和“銷售協議”掛鉤的)真傻!
2.延遲退款2020年2月25日起我申請退款。課程顧問說我可以放心讓她申請,她保證機構財務人員的退費馬上退還。但是後來她壹直說財務人員不上班,壹直這樣說到6月14。65438年6月4日,我問他有沒有退費。她說她會在下周二和周三給我打電話,但她沒有給我回復。7月5日我又問了她,她說這兩天忙,下周給我回復。7月6日,我發現我們還在番茄田APP上“學習”,我懷疑課程顧問沒有幫我們提交退款申請。我問過她,結果真的沒有提交!在我的各種催促下,直到7月10,蘇西老師售後才聯系我。
3.售後老師說要按照“收據”上的退款條款退款,扣除3%的銷售稅+0.6%的銀行手續費+7%的掛號費,售後老師要分兩次扣除這些費用。我堅決不同意這種做法!她是這樣算的:8800-8800 * 26/40-8800 *(3%+0.6%+7%)= 2147.2元。但合理的算法應該是:8800 *(1-3%-7%-0.6%)* 14/40 = 275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