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擴展初級審計員
審計專業技術初級(助理審計師)資格和中級(審計師)資格實行全國統壹考試制度。考試制度實施後,不再進行相應崗位任職資格的評審。
考試合格者可獲得人事部統壹印制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全國有效。
按照規定通過全國統壹考試的人員,表明其具有擔任相應審計專業技術職務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單位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備的原則擇優錄用。
考試概論
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由國家審計署和人事部* * *。審計局負責擬定考試科目,編寫考試大綱,組織考試命題,實施考試工作,統壹規劃和組織或授權培訓。
人事部負責審定考試科目、考試大綱和試題,會同審計署檢查、監督、規範和確定考試合格標準。各地考試工作由當地審計部門和人事部門共同負責,具體職責分工協商確定。
國家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壹般安排在每年6月5438+10月中旬,報名時間在4月上旬左右。壹級、二級審計資格考試科目均為與審計職業相關的綜合知識(宏觀經濟基礎、企業財務會計、企業財務管理、法律、審計理論與實務審計理論與方法、企業財務審計)。
考試合格者可獲得人事部統壹印制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全國有效。
主要的
參加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有關財經法規,沒有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認真履行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從事審計和財務工作。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者,還須具有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