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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標準

校外培訓的行政處罰標準如下:

1,警告,通報批評;

2、罰款、沒收非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3、責令停止招生;

4、責令停止持有;

5.吊銷執照;

6.限制就業;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拓展知識-校外培訓

校外培訓是利用業余時間對學生進行品德教育,普及科技、文藝、體育等知識的培訓。,培養實用技能和技巧,從而發展自己的各種興趣、愛好、特長、智力和創造力。2023年9月,教育部頒布《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

整改工作

截至2018,165438+10,15,全國已有2963個縣(市、區)啟動了專項整治工作,其中1247個縣(市、區)基本完成了專項整治任務,完成率為42。全國校外培訓機構401050家,存在問題的機構272842家。現已整改1,632,203家機構,整改率59.82%。

發展歷史

2021年7月24日,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壹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雙減負”——有效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過重的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

202110為落實“雙減”政策,教育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印發《關於加強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監管工作的通知》,對加強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監管工作作出進壹步部署,嚴防“退費難”、“逃費”

2023年8月30日,陜西十五廳出臺《關於加強教育行政執法深化校外培訓綜合治理的實施方案》。

2023年9月,教育部頒布《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辦法》對校外培訓提出了行政處罰的總體要求。《規定》適用於面向社會招收學齡前兒童和3周歲以上中小學生,非法開展校外培訓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要求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應當遵循公正、公開的原則,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引導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覺守法,抵制校外培訓違法行為,營造有利於學生成長成才的良好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