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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應當由兩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對嗎?

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應當由兩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

1,實驗室主任負責實驗室安全工作,實驗員負責實驗室安全的日常管理和檢查。

2、實驗室安全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第壹、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制定並實施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和儀器操作規程。

3.在實驗室門口張貼安全負責人的信息或信息板。內容包括安全風險點的警示標誌、安全責任人、涉及的風險類別、防護措施和有效的應急聯系電話等。、和會及時更新。

4.實驗室內各種物品要堆放整齊,保持室內通風和地面幹燥,廢棄物品要及時清理,消防通道要保持通暢,便於取用防護用品和消防器材,關閉總電源。

5.任何進入實驗室的人員都必須接受危害安全知識、安全技能和操作規範的培訓。未通過相關安全檢查並取得合格結果者,不得進入實驗室。

6.在進入實驗室進行實驗前,指導教師必須首先講解與實驗室相關的安全知識和要求以及本次實驗的內容。

7、實驗者應熟悉實驗室環境。熟悉水、電、煤氣閥門和安全通道的位置,記住緊急電話號碼。熟悉各種消防和應急設備的位置和使用。明確消防設備、開關、應急噴淋裝置等設施的位置和操作程序,熟悉應急措施和程序。

8.實驗室內禁止吸煙、進食和睡覺,禁止攜帶與實驗室無關的物品。禁止打鬧追逐,禁止穿露趾鞋和短褲進入實驗室。

9.禁止在實驗室內私自拉電線,禁止在烘箱、電阻爐等加熱設備或冰箱等冷卻設備附近堆放物品。經常檢查冰箱、烤箱等長時間通電的設備,及時排除隱患或報廢過期設備。

10、實驗室人員必須遵守實驗室的各項規定,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做好各種記錄,了解實驗室潛在的實驗風險和應急方法,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特別註意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輻射、生物危害、特種設備、機械傳動、高溫高壓等的危害。

11.在開始任何新的或改變的實驗操作之前,必須了解物理、化學和生物中的所有潛在危險以及相應的安全措施。使用化學品前,請查看化學品安全說明(SDS)。

12、易燃、易爆、劇毒化學試劑和高壓氣瓶的收集、儲存和保管應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13,密切關註實驗進展,不得擅自離崗。進行危險實驗時,至少有兩個人在場。未經允許,嚴禁將任何東西帶出實驗室。實驗中如有異常,應及時向指導老師匯報,並及時安全處理。

14.保持實驗室整潔有序,及時清理或處理廢棄物。所有實驗廢棄物應放在相應的廢棄物容器中,並分類收集和處理。

15.實驗結束後,最後壹個離開實驗室的人必須檢查並關閉整個實驗室的水、電、氣、門窗。

儀器設備原則上不得通宵開機,必要時必須采取必要的預防措施。實驗結束或離開實驗室前,按規定采取措施結束或暫時離開實驗,關閉儀器、設備、水、電、氣、門窗等。

16.危險品發生火災、爆炸、被盜、丟失、泄漏、嚴重汙染和超劑量照射時,應根據情況立即啟動應急處理預案,采取有效的應急措施。

同時向學校主管部門和保衛部門報告,必要時向當地公安、環保、衛生等行政部門報告。事故過程和處理應詳細記錄並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