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是出版機構中從事策劃組稿、選編作品、審稿加工、推廣傳播已出版產品的工作人員。編輯作為向讀者傳播信息和知識,傳遞思想、觀念和方法的內容生產者,其理論素養、知識結構、專業技能等綜合素質和能力需要不斷更新和提高。
1誰來主導編輯的繼續教育?
2002年起,我國建立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實行全國統壹的出版職業資格考試。截至目前,業內已有約4萬人通過考試,獲得責任編輯證書。今年國務院新修訂的《出版管理條例》以行政法規的形式確定了從事出版工作的編輯人員必須通過資格考試取得職業資格。同時,國家對編輯職業資格實行註冊管理。2008年,新聞出版總署發布《出版專業人員職業資格管理規定》,將繼續教育作為職業資格和責任編輯註冊的前提條件。這既是國家對編輯崗位的資格要求,也是塑造合格編輯和優秀編輯的長效培養機制。絕非可有可無。2010年底,新聞出版總署發布的《出版專業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規定》將繼續教育定義為“對出版專業人員進行政治理論、法律法規、專業知識、技能培訓、職業道德等方面的教育活動。其目的是促進出版專業人員堅持正確的出版方向,不斷增加、補充和拓展專業知識,提高專業技能,提高創新水平和專業技術。並規定新聞出版總署負責全國出版專業人員繼續教育的管理,各省(區、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出版專業人員繼續教育的組織管理。
筆者認為各省均實行職業資格註冊和責任編輯註冊管理,編輯崗位培訓可主要由省級出版行政部門推進。只有少數省級出版行政部門有教育培訓中心,承擔這項工作確實有困難。各省級出版協會具有教育培訓的服務功能,協會本身聚集了壹批專業經驗豐富的資深出版人,他們熟悉行業特點和發展趨勢,能夠從實際需求出發組織教學內容,便於與政府機構、高校專家和行業精英溝通交流,聯合行業內各種資源和教學力量。出版企業轉制為企業後,出版行政部門應明確授權出版協會作為編輯繼續教育的策劃者、設計者、協調者和培訓服務者,這也是發達出版國家的通行做法。
2 .繼續教育應貼近編輯工作的實際
編輯繼續教育是職業資格管理的延伸。與應試的職業資格不同,編輯繼續教育不屬於應試培訓,也沒有像職業資格考試那樣全國統壹的課程大綱和教材。如果教學內容不能貼近編輯的工作實際,不能給予充分新鮮的知識和營養,讓人覺得學與不學差別不大,就很難吸引和調動編輯參與學習的積極性和動力。此外,編輯來自編輯和非編輯兩個學術背景,學習需求不同,這對繼續教育的教學內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要滿足國家對編輯崗位培訓的基本要求,又要滿足企業和個人對拓展編輯業務能力的要求。要煞費苦心,精心策劃設計,為學員提供實用、專業、有針對性的教學內容,真正讓學員受益。
編輯繼續教育作為壹種非學歷成人教育,是針對已經從事編輯工作的人員進行相應的崗位培訓。因此,繼續教育服務提供者在設置教學內容時應貼近編輯工作實際,積極征詢政府機關、院校專家和業內人士的意見和建議,特別是傾聽壹線編輯對專業培訓內容的訴求,緊密圍繞職業提升制定培訓計劃。最好每年圍繞壹個主題進行短期培訓,推陳出新,有系統性、連續性、針對性、專業性。
3.將繼續教育的內容內化為編輯必備的才能。
編輯繼續教育體系是工作和學習的有機結合。學習的目的是立足於職業提升,開闊視野,完善知識結構,提高創新能力,以適應科技發展和社會進步給編輯職業帶來的新變化。當然,繼續教育只是提供了壹個更新和豐富知識技能的平臺,培訓的內容是別人的實踐積累和經驗總結。學員只有吸收知識和經驗,聯系自己的出版實踐,不斷衍生和內化自己的認知和才能,才能在職業發展中不斷充實和完善自己,勝任本職工作。換句話說,編輯的繼續教育不應該是機械的,而是有目的地培養他們的自學實踐能力,內化他們的必要才能。
隨著出版業的發展,大多數編輯期望從單壹型人才逐漸成長為集策劃、組稿、加工、設計、營銷於壹體的導演型人才,致力於為讀者提供優質的閱讀服務。借助繼續教育內容的學習,在學以致用、以用促學、學用結合、專業發展與自身專業相結合的過程中,通過編輯、出版、營銷各環節的全方位學習實踐活動,是編輯鍛造高水平服務能力的契機,從而在今後的出版實踐中更加得心應手,展現工作水平的不斷提升,成長為編導型人才。國內外眾多出版專業培訓的效果,讓人有理由相信,編輯繼續教育將不斷增強從業人員的職業信心,使其職業道路和未來職業前景更加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