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與考核管理規定》
第九條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接受與其從事的特種作業相應的安全技術理論培訓和實踐培訓。
取得職業高中、技工學校、中專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從事與其專業相應的特種作業。經考試發證機關批準,可免於相關專業的培訓。
跨省、自治區、直轄市作業的特種作業人員,可以在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就業地參加培訓。
第十條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以自主培訓為主,也可以委托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機構進行培訓。
不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委托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機構進行培訓。
生產經營單位委托其他機構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的,由該單位負責保證安全技術培訓。
在考特種作業證之前,首先要學習安全知識,通過正規的培訓機構進行培訓,然後將材料報市安監局審核。只有通過理論和實際操作考試,才能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
所需信息如下:
壹、身份證、畢業證復印件A4兩份。
二、體檢表原件及復印件。
三、考試登記表壹式兩份。
四、小壹寸彩色照片粘貼表格3張,另1粘貼身份證復印件壹張空白。
取得電工操作證的要求如下:
(壹)年滿18周歲且符合相關工種規定的年齡要求;
(二)經醫院體檢合格,無妨礙從事相應特種作業的疾病或者身體缺陷;
(3)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符合相應特種作業需要的其他條件。
發行單位及查詢網站:
培訓考核合格後,由國家安監總局頒發相應的操作證,操作證在安監總局官網查詢。證書三年復審壹次,六年換證壹次,全國各地都可以復審換證,全國通用。
按照《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與考核管理規定》
第十三條參加特種作業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當填寫考試申請表,由申請人或者申請人所在單位持學歷證書或者培訓機構出具的培訓證書向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者就業所在地的考試發證機關或者其委托的單位提出申請。
審查發證機關或其委托單位收到申請後,應在60日內組織審查。
特種作業資格考試包括安全技術理論考試和實際操作考試兩部分。考試不合格者允許補考1次。如果補考仍不合格,重新參加相應的安全技術培訓。
註:特種作業人員應在證書註明的復審期限屆滿前3個月向復審機構提出申請,逾期證書自動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