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貫徹國家和本市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定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深化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管理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管理民辦教育。加強教育教學督導,努力提高辦學水平。
教育系統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落實教育經費收支的各項措施,監督教育經費的使用。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管理教育系統的人事和勞動工資。負責教育系統教師工作,抓好教育人才隊伍建設。管理教育系統職稱評審相關工作。
負責教育系統中小學入學考試,以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各類考試。制定相關招生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學籍管理。負責實施教育資源布局調整,促進教育均衡發展。管理教育系統的校舍和教育用地,盤活各類教育資源。負責安排教育基本建設項目和校舍修繕。
推進教育信息化發展,加強教育信息管理系統建設。負責教育系統教育信息、宣傳和教育統計的管理工作。
天津市教育委員會主要內容:
天津市教育委員會是政府機構,主要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市教育地方性法規,並組織實施。
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貫徹國家教育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市教育地方性法規,並組織實施。
研究擬定全市教育發展戰略和規劃,制定教育體制改革的有關政策和教育發展的重點、成效和速度,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教育改革和發展的理論研究和實驗工作;指導全市教育招生考試工作。
管理各類高等教育和高等職業教育;全面管理和指導中等和中等以下教育;負責組織九年義務教育和青少年掃盲工作的督導評估;組織和指導全市培訓工作。
管理和指導少數民族教育;組織和協調對少數民族和邊遠省份的教育援助;負責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的方針、政策和計劃,指導推廣普通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