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知道兩者的關系,我們需要知道教師績效工資的來源,是從教師工資中減去的。所謂的績效,其實就是教師應得的工資。
案例分析:這裏的老師每個月需要從原工資中扣除30%。到了年底,把所有老師減去的工資合並起來,然後按照課時計算分數。最後,教師的績效工資會根據分數來發放。
比如數學的系數是1,體育的系數是0.5,班級50人的系數是1。然後壹個數學老師給壹個班40個學生上課,系數是0.8。
如果壹個體育老師給壹個40人的班級上壹節課,那麽系數就是0.4,也就是壹節數學課配兩節體育課,按照勞動所得看起來是公平的。
但是非普通教師的系數就不壹樣了。有些非普通老師不上課,但是他的系數是按照全部課程計算的。這樣他的系數分數是普通老師的好幾倍,成績也不少。這些業績都是從教師工資裏扣的。
正因為如此,從教師的績效工資中拿值班遲到的津貼是不合理的,因為績效本身就是教師的工資。
關於績效工資的發放,每個地方實行的辦法都不壹樣,真的讓人哭笑不得。只能說現在的老師不好,先不說表面風光,誰知道背後的辛酸?
我可以支付誤工費嗎?如果平時輪流值班,這是日常工作,不可能有補貼。當然,如果是節假日值班,適當給壹點補貼也不是不可以,但是不能從老師的績效工資裏拿,因為這兩者沒有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