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海南省普及中小學生遊泳教育實施方案》的通知(二)基本原則。
堅持安全第壹的原則。以安全為重中之重,全面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制度和保障體系建設,確保中小學生遊泳教育安全有序開展。
堅持“學”與“防”相結合的原則。把學習遊泳與預防溺水有機結合起來,在培養學生遊泳技能的同時,加強預防溺水、遊泳安全、溺水急救等理論知識和實踐技能的教育。
堅持因地制宜的原則。立足當前實際,著眼長遠發展,科學規劃,不斷創造條件,積極探索校內教育與校外培訓相結合解決工作中問題的途徑。
堅持統籌協調的原則。以政府為主導,學校為主體,創新工作機制,整合各種資源,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形成全社會同關心、多方聯動、整體推進的工作合力。
(3)工作目標。
2017年,各市縣開始全面普及中小學生遊泳教育,充分利用校內遊泳場館或校外社會資源開展遊泳技能培訓;全面啟動遊泳池建設,通過新建、改擴建,建設壹批遊泳池,配套設施設備;從教師中培養壹批兼職遊泳教練和救生員;將遊泳納入小學生體育課程。2018年,基本完成每個鄉鎮至少擁有1個遊泳池的建設任務;50%以上的中小學生學會遊泳;將遊泳納入中學運動會比賽。2019年,所有小學將開設遊泳課程;所有中小學生都學遊泳;創造條件,爭取將遊泳作為中考體育選修科目之壹。2020年,實現“全省所有中小學畢業生都會安全遊泳”的目標,實現學生遊泳教育常態化,形成體系健全、制度完善、教體結合、充滿活力的具有海南特色的中小學生遊泳教育發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