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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的遊泳政策

法律分析:進壹步完善中小學遊泳池工程竣工驗收和安全運行、中小學生遊泳教育教學培訓和遊泳教育經費使用的管理辦法和相關規則;進壹步完善安全和風險管理,重點抓好遊泳實踐教學的過程管理,確保措施、設備、人員不缺位。委托具有專業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開展校外遊泳教育,應當將安全作為協議的重要內容,加強監督落實。完善保險制度,逐步提高學校責任險和學校無責任險的覆蓋面;進壹步加強督導評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對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的遊泳教育進行督導評估,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對所轄學校的遊泳教育進行督導評估。

法律依據: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海南省普及中小學生遊泳教育實施方案》的通知(二)基本原則。

堅持安全第壹的原則。以安全為重中之重,全面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制度和保障體系建設,確保中小學生遊泳教育安全有序開展。

堅持“學”與“防”相結合的原則。把學習遊泳與預防溺水有機結合起來,在培養學生遊泳技能的同時,加強預防溺水、遊泳安全、溺水急救等理論知識和實踐技能的教育。

堅持因地制宜的原則。立足當前實際,著眼長遠發展,科學規劃,不斷創造條件,積極探索校內教育與校外培訓相結合解決工作中問題的途徑。

堅持統籌協調的原則。以政府為主導,學校為主體,創新工作機制,整合各種資源,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形成全社會同關心、多方聯動、整體推進的工作合力。

(3)工作目標。

2017年,各市縣開始全面普及中小學生遊泳教育,充分利用校內遊泳場館或校外社會資源開展遊泳技能培訓;全面啟動遊泳池建設,通過新建、改擴建,建設壹批遊泳池,配套設施設備;從教師中培養壹批兼職遊泳教練和救生員;將遊泳納入小學生體育課程。2018年,基本完成每個鄉鎮至少擁有1個遊泳池的建設任務;50%以上的中小學生學會遊泳;將遊泳納入中學運動會比賽。2019年,所有小學將開設遊泳課程;所有中小學生都學遊泳;創造條件,爭取將遊泳作為中考體育選修科目之壹。2020年,實現“全省所有中小學畢業生都會安全遊泳”的目標,實現學生遊泳教育常態化,形成體系健全、制度完善、教體結合、充滿活力的具有海南特色的中小學生遊泳教育發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