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法》第二條明確指出,中華全國總工會及其工會組織代表職工的利益,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第六條更明確地規定,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全心全意為職工群眾服務是工會的基本職責。從這些規定來看,工會的基本職責是兩條:壹是維權,即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二是服務,全心全意為工人群眾服務。
維權工作就是代表員工與企業談判,依法為員工爭取更好的待遇。是代表職工在權益受到損害時與單位進行協商,協調相關行政管理,參與相關維權,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各級工會維權工作簡介;
2023年,各級總工會需要密切關註疫情對職工就業的影響和沖擊,加大就業援助和就業培訓力度,大力推進能級工資集體協商,提高技術工人工資待遇,推動完善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社會保險制度,加強工會勞動保護工作。
同時,要加強對困難職工和新就業形式職工的權益保護,推動快遞行業頭部平臺企業和龍頭企業與工會和職工建立協商協調機制,就訂單分配、計件單價、抽成比例、獎懲制度等涉及職工權益的事項進行協商。此外,聯合會和各級工會還將號召打出工會法律援助、農民工公益法律服務等品牌。
參考以上內容:百度百科-工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