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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公務員的成就

甘肅公務員考試,筆試分為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和申論兩部分。行政職業能力測試總分100,申論總分100。

而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和有明確加試專業知識的人員,要參加專業科目統壹考試,專業科目總分也是100,所以甘肅省筆試總分200不加試,甘肅省考試總分300不加試。

考生最終考試成績按照6: 4的比例確定,筆試平均分占60%,面試成績占40%。計算公式為:總成績=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申請成績)÷2]×60%+面試成績× 40%。筆試、面試、總成績有小數的,保留兩位小數。

擴展數據:

國家公務員考試按照中央機關招錄的職位分為三類,考試內容和招錄政策都有差異:

1,中央政府及其省級直屬機構

2、市(地)級及以下直屬事業單位。

3、專業部門(單位)

筆試包括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公共* * *科目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專業科目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需要設置。

壹般有三種面試比例和錄用人數:3: 1,4: 1,5: 1。只有通過筆試,按照錄用人數和面試比例,筆試成績最高的人才有資格參加面試,進入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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